在德国,几乎没听说过因流通环节不畅而导致农产品滞销或烂掉的事。销售,的确是一门学问。农民会种地,但不一定会销售。为了保护农民的利益,保证农产品供应稳定增长,德国农村拥有为农民服务的各类合作社。
面对无情的市场风险,单个农户的力量极其微小。
各种形式的农业合作社,都是农户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参与、并由农户自我管理的互助互利的民间经济组织。德国的菜农、果农、粮农、养牛专业户都各自组建了合作社。加入者按拥有的土地面积一次性向合作社交款,款项主要用于合作社的基本建设。如建厂房、冷藏室、购买制冷机、运输车等。政府对建合作社给予积极支持,一般可得到总投资额25%的政府无偿补贴。每逢收获季节,农民将生产的农产品送到合作社,对远离合作社的农民,合作社派专人到农家收集。合作社利用自己的设备负责分类和包装,然后,由合作社的销售人员,按合同将各种农产品送到各大批发市场和超市。在蔬菜和水果产出旺季,有条件的合作社会将部分产品速冻储存或加工成罐头,以便在淡季出售。农闲季节,合作社有关人员不断跑各大超市、批发商场,还经常到周边国家了解市场行情,以帮助农民制定第二年的种植计划。此外,合作社还对购买种子、播种、储存、销售等工作制定详细计划,尽量避免盲目性。
合作社一般只雇用几名固定工作人员,负责人由合作社成员推选,收获季节酌情增加一些临时工。人员的工资、管理费、电费和其他支出均由成员分摊。在德国,农民可以自由选择出售方式,事实上,只有少数经济实力强的农民自买运输工具,自己到城市的周末农贸集市或在自家园子里出售农产品,绝大多数农民都乐意让合作社代卖,因为这样既省钱又省力。合作社从不赢利,除留下必要的开支外,绝不多留成。更重要的是,合作社一般都经营有方,使农民尽量多得益。
德国农业合作社如此完善,是与政府有力的支持与提供保障分不开的。政府承认这些农民组织作为农民利益代言人的地位,在制定涉及农民、农村和农业等方面的政策时,积极与这些组织协商沟通,以减少政府与农户的误解和矛盾,共同促进农业的发展和农村的繁荣。
德国合作社的成功经验表明,合作社有力地改变了单个农户的弱势地位,使农民分享到农产品加工、仓储、运输和销售等各环节的利润,切实提高了收入。(记者徐步青)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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