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2007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新政策。今年,本市将提高全市统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同时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控制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额,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高为单位和职工各15%,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超过上限的需备案。
本次住房公积金新政策调整将加强对低收入职工的保障,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单位和职工均不得低于5%;职工月工资总额或领取的基本生活费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缴存基数按最低工资标准计算。此外,政策规定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同时进行住房公积金年检,规范缴存行为,维护职工权益。自6月11日至7月20日,各单位在完成2007年6月份住房公积金汇缴后,可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或分中心申请领取2007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及住房公积金年度检验相关表册。申请提高、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及需办理超过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备案手续的单位应于6月11日至7月15日到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或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缴存比例统一调整为10
%自2007年7月1日起,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单位和职工各9%统一调整为单位和职工各10%。缴存基数由2005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调整为2006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
缴存基数原则不超7110元
依法足额缴纳税款的企业和有自有资金来源的行政事业单位,由本单位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工会)讨论同意,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后,可申请提高2007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高为单位和职工各15%;职工以超过2006年全市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7110元的缴存基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当由本单位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工会)讨论同意,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备案后执行。超过缴存基数上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应执行有关规定依法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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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基数不得低于670元
2006年经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市国资委或区县财政部门、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特困企业、困难企业和比较困难企业可申请降低2007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为单位和职工各5%;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670元,单位核定的职工(包括领取基本生活费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低于670元的,以670元为缴存基数。
欠缴以前年度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可按原规定申请降低欠缴年度的缴存比例。欠缴以前年度住房公积金的企业,符合欠缴年度降低缴存比例条件的,可按欠缴年度的申请条件和缴存比例政策申请降低。
住房公积金年检同时进行
单位办理2007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同时按《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登记管理办法》(津公积金委200611号)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年度检验,年检合格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单位核发住房公积金登记证件。2007年2月1日后新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单位不需进行年度检验。
公积金三大焦点问答
一、单位如何办理提高、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缓缴住房公积金审批或超过缴存基数上限缴存住房公积金备案手续?
1.单位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领取或登录“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网站”(网址为:www.housefund.cn或www.zfgjj.cn)下载申请(备案)表册。
2.单位填写申请(备案)表册,并加盖单位公章及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工会)章。
3.单位持相应的申请资料到分中心或管理部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
4.单位当时领取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批或备案后的审批表一份,作为核定职工月缴存额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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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单位应如何核定单位及职工月应缴存额?
核定单位及职工月应缴存额时,应首先核定职工的缴存基数,确定单位及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后计算单位及职工的月应缴存额。
1.“调整后缴存基数”为职工2006年月平均工资,单位在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期间新录用和新调入的职工,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为自录用或调入之月起至2006年6月的月均工资总额。
未办理缴存基数上限备案的单位,其职工2006年月均工资总额高于7110元的,以7110元作为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超过7110元设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的单位,其职工2006年月均工资总额高于单位设定上限的,以设定的上限作为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备案不设定缴存基数上限的,以职工2006年的实际月均工资总额核定职工2007年度单位及职工的缴存额。
核定的缴存基数最低不得低于670元。
2.“缴存比例”为经管理中心审批同意的调整后的缴存比例,未申请提高或降低缴存比例的单位,缴存比例为单位和个人各10%。
3.“调整后每月应缴额”指重新核定的职工缴存基数分别乘以职工本人和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四舍五入到元后相加为调整后每月应缴额。
三、单位应自何日起到哪里办理缴存额调整及年检手续?
单位缴存2007年6月份住房公积金后,应自2007年6月11日至7月20日,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及年检业务。
四、单位办理缴存额调整及年检需要几个工作日?
单位提供的申请资料齐全无误的,管理部或分中心在6个工作日内完成缴存额调整及年检登记工作,并为单位核发住房公积金登记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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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 全市人均缴存546元
本市自1992年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以来,发展平稳,住房公积金人均月缴存额由最初的不足10元增长到目前的546元。通过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2006年全市月均缴存额达到83983万元,比2005年月均缴存额69534万元增长了14449万元,增长率达20.78%。
截至2007年4月,本市职工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474.77亿元,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197.62亿元,累计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277.15亿元;向全市31.48万户职工家庭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387.49亿元,贷款余额225.94亿元。
尤其是2006年,全年向4.62万户职工家庭发放个人贷款106.56亿元,带动个人出资和银行组合贷款95.56亿元,个人贷款支持职工购房459.43万平方米,贷款及带动出资分别占全市商品房销售金额673.7亿元和销售面积1568.5万平方米的30%和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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