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颜斐)杜某雇用无资质的保洁工王某清洁玻璃,由于安全绳索突然折断,导致王某从7层楼上坠下身亡。近日,通州区法院一审判决杜某赔偿死者家属各项损失6万余元,杜某当庭提出上诉。
2007年1月27日,杜某经其邻居介绍雇用了“亲亲家政公司”的保洁人员王某为其住宅进行保洁。
法院认为,杜某雇用没有资质的人员从事保洁工作,其本身对于事故的发生具有一定责任,虽双方签订了《安全协议》,但该协议内容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属无效协议。王某散发虚假名片,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又是因其自身携带的安全设施存在隐患。对于事故的发生,王某应负主要责任,杜某应负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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