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28日电 (实习生于林记者王亦君)从今天开始,在北京西城区发生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只要凭“交通事故赔偿协议确认书”,就可以直接向西城区人民法院要求申请执行。今天下午,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和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西城交通支队联合推出的“交通事故调处快速通道”正式启动。
据了解,交通事故已成为造成北京市交通拥堵的第一位原因。去年,西城区人民法院受理交通事故赔偿案件700余件,占其院受理民事案件总数的7%以上,比2004年上涨了近50%。从审限上看,2006年全年处理道路交通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平均审限是56天。
西城交通支队副队长秦军介绍说,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可以在事故现场提出调解申请,在现场交通民警的主持下进行调解;现场调解没有达成协议的,交通民警可向其发放申请法院调解告知书,与西城法院的法官联系,约定时间直接至法院进行调解。
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上述两种模式,只要双方达成一致,法院可直接出具民事调解书或赔偿协议确认书。
“当事人不必再重新进行诉讼,就可以直接向西城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这是一项突破。”西城区人民法院的法官介绍说,“这样,普通交通赔偿案件一般当天就可以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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