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看到广告中换新空调的宣传,自认为符合条件,就前往商场更换。但是,结果却遭到拒绝。满肚子委屈的胡先生昨日打进本报热线,投诉某电器商场玩弄了自己。
胡先生介绍,1994年,自己在沙坪坝区五金家电公司购买了一台1.5P的春兰牌空调。
昨日,记者看到该电器商场打出的“十年品牌寻亲——寻找老发票,回馈老朋友”活动,要求是“购机十年(含十年)以上的顾客,凭购机发票且现有空调能基本正常使用的,可获赠该品牌1P挂机一套”。记者看到胡先生这台“服役”13年的春兰空调,不仅能正常使用,而且有正规发票。
在该电器商场沙区店,销售空调的营业员说,除广告中的要求外,还必须是该商场正在销售的产品。而记者看到,春兰空调在这里有售。该商场销售员和客服中心工作人员均表示,满足条件的顾客,可到各分店的空调专柜报名,但这不代表每人可换一台新空调。他们将把顾客的资料统一送往各空调厂家,再由厂方从中筛选出使用时间和性能保养最好的一位顾客,才能得到一台该品牌的1P新空调。如果未选中的,可获得免费保养一次的奖励。当问及此条件为何与广告宣传有出入时?对方都说不知情。
本报新闻律师团成员、重庆志同律师事务所陈昊律师称,商家打出的广告与实际不符,是在玩文字游戏,有虚假成分和误导消费者的嫌疑。如该广告对消费者造成了损失,商家应兑现广告承诺,予以更换新空调。
记者 汪云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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