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重庆市旅游学校,民警与工作人员在校门口安装摄像头 记者 陈诚 摄
学校遇到紧急情况,警方通过安装在学校的报警系统及“电子眼”,将第一时间得到信息并迅速作出反应。昨日,记者从大渡口区有关部门获悉,该区教委联合区公安分局,从即日起,率先对辖区32所中小学安装报警与监控系统,师生身边又多了一个“电子警察”。
校门口装“电子眼”
昨天中午,大渡口区公安分局保安服务公司工作人员来到位于该区的重庆市旅游学校,进行安装前的准备工作。
由于正值放学时间,路过学校大门的师生驻足观看,得知门口将安装摄像头,用于监控校园周边的治安状况,纷纷表示赞同。
该校的王老师称,以前,有陌生人趁保安不注意溜进学校玩耍,以后有摄像头专门监控,此类现象将得到改善;同时,如果遇到学生打架等暴力事件,学校保卫处和警方可以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与警方直接联网
据介绍,此次安装的技术防范设备主要包括城市联网报警与监控系统,该系统与大渡口区公安分局指挥中心直接联网,报警系统主要安装在学校重点防范部位,监控系统主要安装在学校门口、微机室等地方,对进出学校的人员、重点防范部位和校门周边实施有效监控,并及时反馈信息到公安分局指挥中心,从而迅速反应,保障学校财产不受损失,避免师生安全受到威胁。据了解,大渡口区32所中小学校此次全部安装报警系统。系统安装完后,学校将由专人负责管理和使用该系统。
防止恶性事件发生
据大渡口区教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为防止危及中小学生、儿童和教师安全的恶性事件发生,确保学校财产不受损失,区教委此次共投资16万元,在辖区所有中小学安装“电子眼”。“有了电子眼,除了能从源头上进行防范,同时也便于警方以后调查取证!”大渡口区公安分局有关负责人称。记者秦健
学校不装“电子眼”要被追责
据去年通过实施的《重庆市视频图像监控系统管理办法》,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等重要新闻单位,邮政、通讯以及教育、科研、医疗等13类单位必须安装视频图像监控系统,否则会被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