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莉)自2007年6月1日起,童车、电玩具、塑胶玩具、金属玩具、弹射玩具、娃娃玩具共6类玩具产品,未获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以下简称3C认证)证书和未加施3C认证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为进一步明确3C认证玩具产品的适用范围,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今天将对部分儿童玩具生产厂家和经销单位进行一次培训。
因玩具产品3C认证实施时间较短,各级质监局将充分利用“六一国际儿童节”,结合本地区实际,组织认证监管活动,推进玩具产品3C认证监管工作。从6月1日至6月15日,我省质监部门将对辖区内的玩具生产企业、大中型商业企业、玩具批发零售市场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应3C认证而未申请3C认证,以及伪造、冒用、转让、买卖3C认证证书、3C认证标志等违法行为,净化玩具市场,保障儿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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