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新闻网讯(记者陈程)昨天,记者从全市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清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根据中纪委有关要求,全市将对2005年1月1日以后开工建设、目前正在建设及已审批尚未开工的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进行全面清理。
会议要求,对哈尔滨市2005年1月1日以后开工建设的、目前在建的、已审批尚未开工的党政机关及其派出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办公楼、培训中心新建、翻扩建、迁建、购置项目,都要严格按照中纪委有关文件要求进行清理。要从实际出发,对符合审批手续,没有超标准、超预算的工程,经审查合格的,要准予放行;对违背建设原则,没有合理审批手续,超过规定标准的,要进行处理。对不顾实际财力,盲目比阔气、求奢华、甚至定位为标志性建筑的,要坚决停下来,予以严肃处理。党政机关办公楼项目建设的投资,只能统一由政府预算内安排。凡是其他机构或人士的赞助、捐赠、甚至搞集资摊派,使用银行贷款,让施工单位垫资,挪用专项资金进行楼堂馆所建设的,都要从严予以清理。
会议要求,清理工作要坚持自查自纠与重点抽查相结合,市政府将组织纪检监察、发改、财政、建设、规划、国土、审计等部门成立督察组,近日开始对各区、县(市)、各部门办公楼、培训中心项目进行重点抽查。要坚持认真清理与妥善处理相结合,对清理中发现的问题,要根据不同情况作出妥善处理,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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