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三届一次常委会决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市委常委会作风建设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28日,市委书记汪洋主持召开三届市委第一次常委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市委常委会作风建设的十条规定》。市委副书记王鸿举、张轩,市委常委黄奇帆、何事忠、马正其、徐敬业、范照兵、刘光磊、郎友良、陈存根、翁杰明、吴政隆出席会议,市政协主席刘志忠列席会议。
议大事抓大事
讲短话开短会
规定强调,市委常委会成员要带头真抓实干。每年到基层调研时间一般不少于2个月,牵头撰写1~2篇有价值的调研报告。
要集中精力议大事、抓大事。大力精简会议、文件和各种应酬性活动,坚持讲短话、开短会、行短文。
就业就医社保
关注民生民情
规定要求,市委常委会要密切联系群众,推进“执政为民、服务发展”学习整改活动的常态化、长效化。着力解决好群众就业、就医、入学、社会保障以及生态环境、安全稳定、社区建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关注移民、贫困人口、下岗职工、农民工、受灾群众、低收入等弱势困难群体。
不跑官不要官
防止子女谋利
规定指出,市委常委会要加强党性锻炼,带头廉洁从政。自觉抵制跑官要官等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禁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严禁配偶、子女、亲友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本人影响谋取私利。
下基层轻车简从
不违规使用警车
规定指出,市委常委会要带头勤俭节约,把有限的资金、资源用于发展经济和改善人民生产生活。坚决克服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等不良风气,带头抓好创建节约型机关活动。下基层一律轻车简从,不搞层层陪同,不搞边界接送,不违规使用警车。
讲操守重品行
能干事干成事
规定要求,市委常委会要严格自我约束,带头接受监督。市委常委会要保持政治本色,带头弘扬新风。讲操守、重品行,旗帜鲜明地为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者鼓与呼,弘扬干事成事的风气。带头倡导良好的生活作风、健康的生活情趣、高雅的生活方式。
(来源:重庆日报)
(责任编辑:赵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