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商报报道 商报记者 韶静 报道
今年年初,百度公司起诉原员工跳槽Google侵犯商业秘密案在IT业引起轰动。记者获悉,在南京IT业,跳槽者也让众多老板们头疼不已,而知识产权得不到保护更让一些软件企业损失严重。
陆天鹏是南京某软件公司的总经理。说起员工跳槽事件,他就很是气愤:“日防夜防家贼难防”。
小李自2002年大学毕业后就来到了陆天鹏的公司。近5年时间,小李从一个基础程序员一直做到研发部经理,并参与了多个新软件的研发,有更多的机会接触到最新产品的机密文件。去年年底小李离开了陆天鹏投奔到新的公司,并利用从原来公司掌握的技术信息生产相关产品。幸运的是,在该产品进入市场销售之前,陆天鹏发现了公司某设备程序被盗,最终公司没有造成经济损失。
为了防止这一现象“愈演愈烈”,《条例(草案修改稿)》第二十七条提出:“软件企业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知悉商业秘密的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合同中依法约定竞业限制条款,也可以订立专门的竞业限制合同。竞业限制条款或者竞业限制合同应当明确竞业限制的范围和期限,并依法约定相应的经济补偿。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员工应当遵守竞业限制的约定,在离开企业一定期限内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原企业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业务。”
而如何防止人才流失呢?软件企业可以以股份期权等形式鼓励经营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笼络”人员,留住人才。修改草案第十八条规定,国有及国有控股软件企业可以从每年净资产增值部分中提取总额不超过35%的比例,以股份期权形式等奖励给管理骨干和技术骨干。
(编辑 佳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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