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利益驱动下,某些地方的120急救已经偏离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使命
对于患者及其家属而言,在拨打120的危难之际,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们从来都令人肃然起敬。然而,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不久前的一份判决,惊曝发生在“天使”与120之间的丑闻:一家三甲医院为了增患源、牟利益,在13个月时间向120工作人员行贿41万余元。
在这种交易链条下,生命急救绿色通道蜕变成了黑色利益暗道。其严重后果是,在利益驱动下,某些地方的120急救已经偏离了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使命。在生命急救的千钧一发时刻,生命健康被放在了次要位置,个别患者甚至因120舍近求远或见死不救而付出生命代价。
送来病人就给100元
去年4月3日,沈阳市工商局接到群众举报:沈阳市第五人民医院(以下简称沈阳五院)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在120工作人员运送患者时给付好处费,为其增加患源。
随后,沈阳市工商局经济检查分局正式立案调查。经查明,沈阳五院于2005年1月至2006年3月在开展医疗服务期间,在沈阳急救中心铁西分中心工作人员送病人时,采取给付服务费的方式,每运送一次住院病人给付医生、护士、司机各100元,来争取更多的为患者诊治机会。至2006年4月4日,沈阳急救中心铁西分中心给沈阳五院运送病人5362人次,这家医院采取上述方式诊治住院患者1334人次,获利189.3万元。
给120好处费太普遍
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检察院对沈阳五院、沈阳五院原院长陈某、原门诊部主任南某以涉嫌单位行贿罪,提起公诉。去年12月21日,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对这起特殊的单位行贿案作出判决,对医院判处罚金5万元,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判处南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沈阳五院原院长陈某在法庭庭审时辩护称,“给120送回扣的事,我作为院长有责任。给120劳务费的事是多年来所遗留下来的一个事实,我来五院之前,五院在做,沈阳市、辽宁省乃至全国的医院都在做,就如同医药公司给医生好处费、回扣,是一个道理。”
生命健康权不容出卖
“120是一种公共医疗资源,对于需要急救的患者,不应考虑医院竞争的因素,而应该按照急救自身的规律性,将患者送往距离最近的有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进行抢救处理。”南开大学程同顺教授说。他认为,120急救中心,是在急病患者和医院之间提供医疗服务信息传递的机构,是医疗公益性质的载体,岂能出卖患者的生命健康权攫取利益?(半月谈)
舍近求远120频频当被告
半月谈记者采访中发现,120急救与医院间这种黑色交易链条竟然由来已久,而且并非个别现象。据披露,近两年,北京、辽宁等一些地方相继发生了因120舍近求远而导致死亡或抢救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例,120被推上被告席。
2005年4月13日晚上9时许,家住北京西三旗的张某发现妻子和4岁的外孙煤气中毒,立即拨打120求救。救护车赶到现场后,随车家属曾向120工作人员滕某提出将病人送到最近的医院抢救,但滕某告知要送往位于五棵松地区的一家大医院。至医院后,确认两名病人已死亡,死者家属随后将120告上法庭。
大连市也曾发生一起120急救车途经10家以上医院送患者,最后患者不治而亡的事。死者家属将相关医疗机构告上法庭。“从事发地到送到医院,穿越了4个城区,跨过了10家以上的大医院而不入,为什么要这样延误救治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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