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29日电(记者赵永平)汛期将至,淮河的蓄滞洪区何时启用?重点防洪工程如何发挥作用?日前国务院批复的《淮河防御洪水方案》对这些问题做出了新规定。
新出台的《淮河防御洪水方案》与过去的方案相比,有以下变化:对防御淮河可能发生的各量级洪水都做出具体安排;明确了新建成的临淮岗、入海水道等重点防洪工程的启用条件;提高了蒙洼等蓄滞洪区的启用水位,减少了超标准洪水弃守区范围;针对淮河流域非涝即旱的特点,增加了洪水资源利用的内容。
据悉,1985年国务院曾经批转淮河防御特大洪水方案,但随着近几年治淮投入力度的不断加大,淮河中游防洪标准由原来的40年一遇提高到了100年一遇,下游由50—70年一遇提高到100年一遇,为此结合现状,修订了《淮河防御洪水方案》。
新方案规定,淮河防洪以蓄泄兼筹、上下游兼顾、团结协作、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为原则。当淮河发生100年一遇洪水时,如干流王家坝水位达到29.3米,适时启用蒙洼蓄滞洪区。这比过去的标准提高了1米。当淮河干流正阳关水位超过26.5米,合理运用重点水库拦洪、削峰、错峰,如水位还继续上涨,启用临淮岗洪水控制工程拦洪。当洪泽湖超过汛限水位,达到13.5—14米时,启用入海水道泄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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