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30日电(记者王尧)今日凌晨财政部发布新闻说,为进一步促进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决定从2007年5月30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现行1‰调整为3‰。即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3‰的税率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我国曾6次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率,最早一次是在1991年10月10日,由6‰下调至3‰。最近一次调整是2005年1月23日,由2‰调整为1‰,当时股市处在低谷。
央行5月10日发布的《2007年第一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披露,由于证券交易活跃带来了证券交易印花税的迅速增长,今年一季度,证券交易印花税税收高达122亿元,同比增长515.9%。
交易成本是影响投资者交易的重要因素。在我国,投资者交易成本主要包括股票交易印花税和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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