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然而,英国警察却没有在交通违章上体现人人平等的法律精神。
英国《每日邮报》28日报道,英国去年9万多名警察被“电子眼”拍到驾车超速或闯红灯,却只有354人按规定缴纳了罚款,并接受驾照扣分处罚,而其他人得以免责。
双重标准
《每日邮报》说,统计数据显示,在英国英格兰、威尔士共43个警察部门中,去年有28个部门共90480名警察有超速等交通违法记录,然而只有354名警察按相关规定接受了罚款60英镑(约合120美元)及驾驶证扣3分的处罚。与有超速记录的普通公民中84%的受罚率相比,平均每200多名警察中,才有1人接受处罚,相差实在悬殊。
另外,英国各地有交通违章事实的警察接受处罚的比例也不尽相同。
埃文郡和萨默塞特郡863名被“电子眼”拍到违章的警察中,有54人接受处罚,比例为6.2%。
伦敦警察局48222名有交通违章记录的警察中,只有57人接受处罚,比例仅为0.1%。
而在泰晤士谷地区,4000多超速和闯红灯的警察中,竟无一人被开罚单。
浑水摸鱼
对此,《每日邮报》说,其中四分之一警察违章属执行紧急公务,因此不需要按个人行为接受处罚。但更多违规警察却仗着上级“庇护”得以免责。
英国警察部门规定,如果一名有交通违法记录的警察能够拿出合理理由,劝服上级领导,上级则有权撤销其交通罚单。而通常,那些警察会堂而皇之说,他们当时正在搜查某个案件的嫌疑人或寻找证人,为自己寻找借口。
批评人士指出,警察不应该有此特权,因为如果普通公民质疑罚单内容,认为自己有不该接受处罚的理由,他就必须到法庭上解决,而不是说说那么简单。他们怀疑,至少有数千名警察根本就是“浑水摸鱼”,逃避处罚。
应为表率
《每日邮报》说,此次曝光的数字还说明一个问题:警察开车过快。
英国每年事关警车的车祸约两万起,其中只有约四分之一因接到紧急报警或正在执行追捕行动而出事。
2006年,事关警车的车祸共造成48人死亡。
“人们总是希望警察第一时间赶到出事现场,对所有人来说,安全都是重要问题,有时警察(为执行公务)不得不超速或闯红灯。但所有人都该具备常识,警察没有威胁公众安全的特权,”英国警察联合会发言人说。
有关道路安全的民间组织“刹车”发言人黛安娜·费雷拉说:“警察应该率先不超速,他们应该为民众树立榜样,如果他们违法,他们应该和其他人一样面对法律约束。”(闫超)
(来源:新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