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5月29日讯(记者纪燕玲)一青年妄想获取不义之财,谎称在百货商场内放置了定时炸弹,企图敲诈百货商场钱财。龙华区检察院对该男子提起公诉,今天下午,海口龙华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据了解,被告人姓熊,33岁,安徽省人,初中毕业后帮人跑运输,但他却整天想着发不义之财。
2006年10月27日和28日,熊某使用事先购买的手机卡号,多次给海口一百货商场服务台打电话,谎称在商场三楼安装了2枚定时炸弹,让百货商场马上向其银行卡里存入10万元人民币,否则就引爆炸弹,经海口警方封锁现场搜索排查发现“炸弹”系子乌虚有。同年10月28日和30日,熊某还采取同样手段,分别对上海、天津、辽阳三地三家商场企业进行电话敲诈。10月30日,熊某在武汉被海口警方抓获归案。
检察机关以敲诈勒索(未遂)罪对熊某提起公诉。法庭上,熊某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深表悔意。他说,其实他每打一个敲诈电话,心里都是很紧张的,要是被对方骂几句后,他都会说“我不要你们的钱了,你们就好好做生意吧”。走到今天这一步是因自己法律意识淡薄,希望法庭能给他改过自新的机会,以后他将做力所能及的事来赎罪。
今天,法庭未当庭作出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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