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9日上午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玩忽职守罪两罪并罚,判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郑筱萸不服判决,准备上诉。
听到判决脸色骤白
昨日上午9时许,满头白发的郑筱萸被两名法警押进北京一中院,身上穿着一件深蓝色夹克,神情平静。当他听到法官宣布他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后,脸色骤然变白,神情有些木讷。坐在旁听席的郑妻刘耐雪和妹妹此时已禁不住落泪。宣判后,郑筱萸当庭表示不服。
一人有权全家受贿
判决根据本月16日法庭公开审理时出示、质证的证据认定,1997年6月至2006年12月,被告人郑筱萸利用担任国家医药管理局局长、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的职务便利,接受请托,为8家制药企业在药品、医疗器械的审批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多次直接或通过其妻、子非法收受上述单位负责人给予的款物共计折合649万余元。其中人民币500万元、港币100万元及美元3万元。其中最大一笔290万。
2001年至2003年,郑筱萸在全国范围统一换发药品生产文号专项工作中,违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和民主决策程序,草率启动专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对这一事关国计民生的药品生产监管工作未做认真部署,并且擅自批准降低换发文号的审批标准。
国家药监局内部人士透露,新药在研制、临床实验和生产中都要经过国家药监局多项认证和审批。为了能让国家药监局“睁只眼闭只眼”,药企不惜重金贿赂郑筱萸及其妻子、儿子。5月16日,郑筱萸在法庭上也承认,曾经因为收钱而“照顾”了行贿药厂的利益。
在郑筱萸等人案发后,全国有45家医药企业被查,发现其中137种药品是使用虚假申报资料获得了药品生产文号的换发,而其中6种药品为假药。
药监整风基本完成
国家药监局自今年1月26日开展整顿机关作风、整改监管工作、重塑队伍形象集中教育活动,10个直属单位所办的22家企业正在办理脱钩手续,机关和直属单位部分工作人员持有医药企业350万股票股份的清退工作基本完成,机关和直属单位部分工作人员登记上交了260多万元的礼金和一些礼品。
体现中国政府反腐决心
昨天下午,外交部举行例行记者会,有媒体记者就郑筱萸刚刚被判死刑一事,向外交部发言人姜瑜提问。姜瑜说,这反映了中国政府反腐败的决心。
姜瑜指出,中国政府一贯重视消费品,特别是食品药品的卫生安全,把保护人民的生命安全作为重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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