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5月30日电 (记者盛若蔚)“十一五”期间,国家财政投入将达到4.7亿元,面上资助年资助比率稳定在当年进站人数的三分之一左右。这一讯息是29日召开的中国博士后基金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透露的。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是在李政道先生倡议下,由邓小平同志决策,与我国博士后制度同时创建的。21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博士后事业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也获得长足的发展和进步。
据悉,2006年以来,由于基金资助水平难以满足正处于科研黄金阶段广大博士后的科研创新需求。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和有关部门调研后认为,目前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最低资助水平必须达到当年进站人数的三分之一,资助强度应达到人均5万元左右,才能发挥基金资助应有的作用,才能体现国家主导的博士后培养制度的优越性。
为此,国家决定从2006年起改革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加大中央财政对博士后科学基金的投入力度。据了解,“十一五”期间,国家财政投入将达到4.7亿元,面上资助年资助比率稳定在当年进站人数的三分之一左右,资助强度分为3万元和5万元两档。同时,国家将对一部分特别优秀的博士后实施特别资助。对在站期间取得重大自主创新研究成果和在研究能力方面表现突出的博士后,中央财政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特别资助经费。这是继2002年底基金投入模式变化之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发展史上又一次重要改革。中国博士后基金会第四届理事会名誉理事长陈佳洱表示,这一举措具有里程碑意义。
为达到“十一五”期间规定的资助比例和资助强度,在加大资助经费投入的基础上,国家将适当控制进站人数。按照“稳步扩大规模,注重提高质量”的要求,博士后招收进站规模在2006年6000人的基础上,到2010年控制在当年进站8000人左右,按当年进站人数三分之一的比例进行择优资助,平均资助强度4万元。“十一五”期间,面上资助大约12000人,其中一等资助4000人,二等资助8000人。国家财政投入面上资助经费4.7亿元,2006年至2010年分别为7788万元、8580万元、9240万元、9900万元和10560万元。据悉,从2007年开始,国家还将每年组织开展一次特别资助。
根据会议通过的《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管理规定》,我国将逐步建立绩效评估制度,以检查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效益,提高资助工作水平。据悉,集中评估一般两年一次。
此外,考虑到不同区域、学科发展的不平衡问题,国家对在中西部地区、东北老工业基地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以及某些薄弱学科、重点学科和交叉学科等,将在同等条件下予以适当倾斜。
中国博士后基金会第四届理事会秘书长庄子健表示,设站单位和合作导师应支持和鼓励博士后“自己找题目,自己找方法,自己找答案”,鼓励和扶持博士后的“奇思妙想”,要鼓励博士后研究人员从事基础性、原创性研究,宽容挫折与失败。
(来源:人民网-教育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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