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杨昌平)记者上午获悉,退休医生陈女士状告深圳赛诺菲巴斯德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一案已有结果,市一中院终审判处该公司赔偿陈女士38万元。据悉,陈女士是因注射该公司销售的流感疫苗“凡尔灵”后,患上“急性播散性脑脊髓炎”,导致她生活不能自理,法院认为,不能完全排除陈女士患病的诱因是注射疫苗。
陈女士介绍说,2005年10月26日,她在单位门诊部注射了“凡尔灵”(成人型)流行性感冒病毒裂解疫苗。此后,她便感到全身不适,头疼、发烧,体温逐步上升至38.5度。10月30日,陈女士被送到北京军区总医院紧急抢救,被诊断为“急性播散性脑脊髓炎”。
赛诺菲巴斯德公司进口销售的“凡尔灵”流行性感冒病毒裂解疫苗的原产地为法国。在“凡尔灵”(成人型)流感病毒裂解疫苗说明书中,“不良反应”一栏中载有“极为罕见反应——神经紊乱,如脑脊髓炎……”的内容。经北京盛唐法医学司法鉴定所鉴定,结论为不能完全排除注射流感疫苗是引发急性播散性脑脊髓炎的诱因。
法院认为,因接种“凡尔灵”(成人型)流感疫苗而导致诱发急性播散性脑脊髓炎,属接种疫苗后的异常反应,由于当事人对此后果的发生均无过错,故应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被告应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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