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5月30日讯:
为保护海洋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保障海洋渔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6月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海口将实行伏季休渔。渔政、公安以及工商等部门将联合监控,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处以5万元以下罚款。
休渔期间,在北纬12度以北的南海海域(含北部湾),除刺网、钓业和笼捕外,禁止其他所有作业类型生产。在北纬22度30分至23度30分,东经117度至120度的闽粤交界海域,除执行东海、南海伏季休渔规定外,所有灯光围网作业同时休渔。
给休渔渔船供油停业
为了保证伏季休渔顺利进行,各部门将确保海口市应休渔船在6月1日12时前全部进港,进港休渔率达100%,实现休渔制度提出的“船进港、网封存、证集中、人上岸”的管理目标。
同时,抓好码头、市场、冰厂、冷库、油库的监督管理,在伏季休渔期间,有关单位或个人不得向休渔对象的渔船供油、供水或收购、运销、代冻、储藏渔货等,否则,除渔业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外,工商管理部门也将对其酌情做出停业整顿的决定。
南沙渔船在13港口补给
凡持有今年南沙专项捕捞许可证并已安装南沙渔船船位监控设备的,严格执行渔船进出港报告制度。航行途中,应将网具困扎封存,并按规定在三亚、潭门、白马井、北海、钦州等13个港口补给和销售渔货。防止南沙渔船以到南沙生产为由出海,实际上到沿海作业的现象发生。
渔船违反规定最高罚5万
伏季休渔期间,海口市海洋与渔业局的举报电话为68530992,海洋和渔业监察支队的举报电话66212323。对举报有功的人员,将给予物质奖励;对违法休渔规定的渔船,将处以没收渔货、渔具、暂扣捕捞许可证和5万元以下罚款,开捕后集中违规渔船船长和职务海员办15天学习班,提高对保护渔业资源的认识后才准予出海。
(来源:海南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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