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5月30日电(记者杜丽华)2007(哈尔滨)中日经济合作会议将于明天在哈尔滨召开,省政府今晚在华融饭店设宴欢迎500余位前来参加会议的中日嘉宾。省领导钱运录、杜宇新、刘国中、王东华、王利民出席宴会,哈尔滨市长张效廉主持宴会。
副省长王东华致欢迎辞。王东华首先代表省政府向出席会议的嘉宾表示热烈欢迎,王东华说,中日经济合作会议自2000年首次举行以来,已经走过7个年头。会议的成功举办为促进中国东北三省、内蒙古自治区与日本的经贸往来,扩大经济技术合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多年来,东北三省及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日中东北开发协会、日中经济协会、东北经济联合会及中日有识之士为会议举办做出积极努力,进一步加深了了解与信任,增进了友谊与交流。我们相信在双方政府、经贸团体、企业及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共同努力下,中日经济合作会议作为重要载体将保持旺盛的生机与活力,为中日经贸合作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黑龙江是一块充满活力,商机无限的热土,黑龙江的建设与发展离不开国内外投资者的关注与参与,我们将始终坚持合作共赢的理念,欢迎包括日本工商界在内的国内外人士来我省发展,共创美好明天。
国家商务部、国务院振兴东北办公室,吉林、辽宁、内蒙古及日本经济产业省、外务省、日中东北开发协会、日本驻沈阳总领事馆、日本青森县等500余名嘉宾参加了宴会。
作者: 杜丽华来源: 东北网 编辑: 邱士民 ( 邱士民 的博客) 国 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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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2006年9月16日,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举行。仅北京就有两万四千余名考生报名,比上一年增加了两千七百余名。中新社发任海霞 摄
中新网5月30日电 中国司法部近日发布公告,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为9月15日、16日。
国家司法考试的报名方式分为网上预报名和现场报名。网上预报名时间为6月5日至20日。实行网上预报名地区的报名人员可在上述期间内登录司法部网站进行网上预报名。各地是否实行网上预报名,由省一级司法行政机关确定并公告。现场报名时间为7月1日至20日。已网上预报名的人员须在上述期间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确认;不实行网上预报名地区的报名人员应当在上述期间内,由本人到户籍所在地市(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
在户籍所在地以外工作、学习的人员,可以在工作、学习地报名。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的法律专业专科学历毕业人员,在非放宽地区或其他放宽地区报名、考试的,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应当在户籍所在地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按照公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的;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的;依照《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第十八条规定,被处以2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的;或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已经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及已经取得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院校本科以上毕业学历的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为准。国家司法考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考试分为四份试卷,每份试卷分值为150分,四卷总分为600分。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为机读式选择试题,试卷四为笔答式实例(案例)分析试题(含法律文书写作)。
具体考试时间为:
试卷一:9月15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15日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三:9月16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四:9月16日下午14:00--17:30,考试时间210分钟。
司法部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考前培训辅导。
司法部将在9月17日上午8时向社会公布考试试题,在9月20日上午8时公布考试试题参考答案。
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使用汉文、哈萨克文、维吾尔文、蒙古文等文字印刷,新疆、内蒙古自治区(民族自治地方)的报名人员在报名时可以根据本人情况选择使用少数民族文字试卷。
为方便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若干规定》,司法部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设立考区、考场,举行国家司法考试。在香港和澳门设立考区、考场、举行考试的具体事务性工作,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法务司安排香港、澳门的有关机构承办。
作者:来源: 中新网 编辑: 邵春英 ( 邵春英 的博客) 收藏本文 国 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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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5月30日电 中国司法部近日发布公告,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为9月15日、16日。
国家司法考试的报名方式分为网上预报名和现场报名。网上预报名时间为6月5日至20日。实行网上预报名地区的报名人员可在上述期间内登录司法部网站进行网上预报名。各地是否实行网上预报名,由省一级司法行政机关确定并公告。现场报名时间为7月1日至20日。已网上预报名的人员须在上述期间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确认;不实行网上预报名地区的报名人员应当在上述期间内,由本人到户籍所在地市(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
在户籍所在地以外工作、学习的人员,可以在工作、学习地报名。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的法律专业专科学历毕业人员,在非放宽地区或其他放宽地区报名、考试的,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应当在户籍所在地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按照公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的;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的;依照《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第十八条规定,被处以2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的;或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已经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及已经取得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院校本科以上毕业学历的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为准。国家司法考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考试分为四份试卷,每份试卷分值为150分,四卷总分为600分。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为机读式选择试题,试卷四为笔答式实例(案例)分析试题(含法律文书写作)。
具体考试时间为:
试卷一:9月15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15日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三:9月16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四:9月16日下午14:00--17:30,考试时间210分钟。
司法部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考前培训辅导。
司法部将在9月17日上午8时向社会公布考试试题,在9月20日上午8时公布考试试题参考答案。
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使用汉文、哈萨克文、维吾尔文、蒙古文等文字印刷,新疆、内蒙古自治区(民族自治地方)的报名人员在报名时可以根据本人情况选择使用少数民族文字试卷。
为方便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若干规定》,司法部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设立考区、考场,举行国家司法考试。在香港和澳门设立考区、考场、举行考试的具体事务性工作,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法务司安排香港、澳门的有关机构承办。
作者:来源: 中新网 编辑: 邵春英 ( 邵春英 的博客) 收藏本文 国 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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