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举办的“湖南省企业劳动保障法规政策讲坛”长沙开讲,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龚建明指出,目前一些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存在四大问题,企业自身应该加强劳动政策法规培训。
问题一:滥用劳动合同试用期,克扣拖欠工资
有的用人单位滥用劳动合同试用期,试用期过后就不续用,以此盘剥劳动者、特别是进城务工人员。
对这些行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都要严肃查处,将违法失信记录记入企业诚信档案,并在以后加强监督检查的频率。
问题二:瞒报职工工资总额,少缴社会保险费
我省一些企业瞒报职工工资总额,少报个人缴费基数,少缴社会保险费,导致员工退休后,退休待遇遭受损失,生活困难;而一些企业的领导,却为自己多报个人缴费基数,以获取退休后更多的个人利益。这既是漠视社会责任,又是违法违纪的行为。
省劳动监督执法部门已接手多起这样的案子,通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组织审计,就会查实并追回少缴的社会保险费金额,依照劳动保障法规处以罚款,退休人员遭受的损失,将由企业负责赔偿。
问题三:薪酬发放违反法定标准
企业与劳动者发生冲突的根源,就在于没有公平的劳动基本标准,或者没有执行这一基准。如有的企业给员工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节假日加班不按规定发放加班费、超时加班等等问题,都不少见。
所谓最低标准,就是企业运作下去的底线,如果企业无法执行这些法定标准,就将受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依法处罚。
问题四: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工作混乱
有的企业只有部分职工签订了劳动合同,而其他人却没有签劳动合同;有的企业虽然与职工签订了劳动合同,但职工却没有上过班;有的既没有签合同,也没有上班,却办了社会保险登记——混乱状况,千奇百怪。一旦要与这些员工解除劳动关系,计算经济补偿金,就出现纷繁复杂的劳动争议案件,并且往往是企业败诉,它不仅给企业带来了沉重的负担,也造成了国家行政成本的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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