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
昨日,市工商局出台了《食品分类和经营者信用分级监管实施意见》,决定对食品按一二三进行分类。对食品经营者实行信用等级分类监管,根据其诚信程度,按绿蓝黄黑牌标示食品经营者的信用等级,对被定为黑牌的食品经营者坚决取缔。
食品分三类管理 肉制品糕点每月巡查
《意见》确定了食品分类标准及监管巡查要求:对流通领域食品根据其保存期限长短、是否易发生变质、是否使用添加剂等内容进行分类管理,确定食品的不同监管类别。结合成都实际,大致可分为一类食品、二类食品和三类食品:
一类食品——食用油、肉制品、乳制品、糕点、散装白酒、水发制品、婴幼儿食品、辣椒面等8类食品,除专项整治外,每月定期巡查1次。
二类食品——粮食及制品、饮料、禽蛋及制品、辣椒制品、干杂制品、果冻、酱腌菜、豆制品、食用盐、酱油、醋、冷冻食品、保健品等13类食品,除专项整治外,半年不得少于4次巡查。
三类食品——蔬菜、水果、干果、方便食品、罐头食品、薯类食品、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糖、咖啡、茶叶、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等12类食品,除专项整治外,全年不得少于4次巡查。
经营者分四级监管 得黑牌者坚决取缔
《意见》公布了食品经营者信用级别分类标准及巡查要求:以促进企业经营者守法经营为根本要求,根据企业的信用等级,实行重点突出的分类监管。
A级——守信经营者(绿牌)
具备下列各项标准的确定为A级经营者:当年新办证照的食品经营户不参与评价(默认为A级);一年内无任何违法记录。对A级经营者,除专项整治外,半年不得少于4次巡查。
B级——警示经营者(蓝牌)
具备下列各项标准的确定为B级经营者:一年内简易程序处罚案件不超过两次或一般程序处罚案件记录一次;当年登记注册尚未进行年检;经营者因违法违规被责令限期改正或行政告诫的。对B级经营者,除专项整治外,每月定期巡查1次。
C级——失信经营者(黄牌)
具备下列各项标准的确定为C级经营者:经营者当年未参加年检;一年内累计简易程序处罚记录3次以上(含3次),一般程序处罚案件记录累计2次以上的;被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或者违反专项规定,被有关行政许可部门取消资质,但不构成吊销营业执照处罚记录(可转项经营)的。对C级经营者,除专项整治外,每周巡查1次。
D级——严重失信经营者(黑牌)
对D级严重失信经营者应依法查处取缔。
本报记者 刘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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