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兴隆煤矿‘5·23’特大矿难,是泸州市建市以来最重大的一次瓦斯爆炸事故,损失巨大,影响很坏。”昨日,泸州市委书记袁本朴当着全市近400名煤矿业主和矿长的面,痛斥兴隆煤矿矿主黄永全:“该矿是违法违规生产,要钱不要命的典型。
究因:短路引发瓦斯爆炸
据泸州市安监局局长李克清通报,兴隆煤矿属煤矿资源整顿关闭中独立扩能矿井,矿难造成13死7伤。事故原因初步分析为:巷道通风不良,瓦斯积聚;放炮线短路产生火花,引发局部瓦斯爆炸。“凡6万吨以下小煤矿,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的,立即关闭。发生一般事故的,全矿停产。除事故罚款外,还要追究重大隐患责任。”
一问:煤矿老板良心何在?
“煤矿业主和投资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对安全工作负总责。”针对矿难暴露出的严重问题,泸州市市长朱以庄质问少数煤矿业主:“那些无视国家法律,无视政府监管,无视矿工生命,不顾工人死活,冒险蛮干指挥生产的少数业主,心黑可恶,良心何在?”“老板不能当甩手掌柜,只顾投资买矿回报收钱,不管具体安全生产。你赚的是工人的血汗钱,所以,赚了钱就必须拿出一部分用来改善矿工安全生产条件。”
二问:驻矿煤监员咋当的?
“发生事故后,驻矿煤监员一问三不知,连煤矿的安全员是谁都不清楚,请问是怎样管理的?糊涂到了什么程度!”为强化政府监管主体责任,市委市政府决定,泸县、古蔺、叙永三个产煤县,成立编制不少于12人的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加强对煤监员的监督管理,绝不允许煤监员与煤矿企业拉拉扯扯,更不允许企业老板拉拢腐蚀煤监员。一经发现不认真履职,或有违规行为的煤监员,必须严处直至开除公职,同时处理煤老板。
记者杨元禄
(来源:华西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