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消息据新华社电3名“黑客”入侵四川省成都市两家网站,盗卖虚拟货币获利1.7万元,近日被成都市武侯区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2年6个月到3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各处罚金2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西安学生刘某、张某、戴某和贺某(在逃)商量入侵网站,盗取他人账户。
去年6月,张某发现一家成都网站有一处系统漏洞,便突破网站防火墙,并最终夺下网站数据库管理权。接着,张某又在该网站上注册了一个账号,并通过修改网站数据库的方式,直接在该账户添加该网站通用的虚拟货币“天天币”。为了套现,贺某紧跟着登入该账号,并用账号里的“天天币”在该网站上大肆购买各种游戏充值卡。接着,贺某又通过网络联系到游戏点卡职业收购人,将偷来的游戏点卡低价卖出,获赃款人民币2000多元。张某、刘某、贺某、戴某用同样方法侵入另一家网站,非法获利14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