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原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印发了《上海市信贷投向指引(2007年修订)》,结合上海市经济、金融实际,把信贷投放的行业和企业分为“蓝、绿、黄、红”四种颜色。其中强调指出,房地产贷款要有保有压,区别对待。
对于市场普遍关注的房地产开发贷款,上述信贷《指引》要求,需要坚持“有保有压,区别对待”。据了解,“今后各金融机构要规范房地产开发贷款,关注开发贷款增长偏快导致的信贷集中度风险,关注中小房企资金链的压力,关注政府土地储备机构贷款的政策风险,严格控制对囤积土地和房源、扰乱市场秩序开发企业的贷款。”
对于房地产个贷方面,《指引》
要求在支持市民自住型购房,支持中低收入阶层、中小套型住房需求的同时,加强个人住房贷款管理,严格审核借款人的购房用途,严格控制贷款成数,严格把握资金流向,严格限制超出偿付能力的贷款需求,防止在产品创新中,放松贷款条件产生新的风险隐患。业内分析人士评价说:“这一规定有利于促进银行资金流入国家经济结构调整中最需要的行业,改善产业结构,促进经济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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