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特约评论员
随着法院的正义判决,郑筱萸落得身败名裂、倾家荡产的下场。新华社发表评论指出——人民利益高于一切
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郑筱萸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玩忽职守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郑筱萸曾经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负责人,在保护人民群众食品用药安全方面,肩负着极其重大的使命和责任。但他却为了一己之私,不惜利用权力大肆收受贿赂,玩忽职守。他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严重破坏了国家药品监管的正常工作秩序,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及生命健康安全,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郑筱萸最终落得身败名裂、倾家荡产的下场,罪有应得。郑筱萸案件作为典型的党员领导干部违法犯罪案件,教训十分深刻,值得我们的所有国家公务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认真汲取。
一是要牢记宗旨。我们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我们党所做的一切事情,都是为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二是要秉公用权。我们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决不能用来为自己或小集团谋取私利。
三是要强化监督。不受制约和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要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规则和程序办事,强化对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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