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教育部门对办理群众举报的“乱收费、乱办班、乱招生”等问题提出了“时效”要求。5月30日西安市教育局出台的《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通知》中明确:各区县教育局对群众举报、上级督办、领导批办的乱收费案件,要在5个工作日之内办理完毕,及时上报结果并向举报人反馈办理情况,被新闻媒体曝光的要向新闻媒体反馈调查处理整改情况。
《通知》要求,各区县教育局对群众举报、上级督办、领导批办的乱收费案件,要在5个工作日之内办理完毕,及时上报结果并向举报人反馈办理情况;对新闻媒体曝光的乱收费案件,要及时调查落实,于当日内将结果上报市教育局,并向新闻媒体反馈。遇到需要深入调查取证、不能按时完成的案件,应书面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延时结案的原因及延长的时间,延时最长不得超过7天。
凡辖区内学校发生教育乱收费案件累计查实超过15件的,或经媒体曝光累计查实超过5件的,区县教育局年终考核为不合格,并建议有关部门追究主管部门领导的责任,取消主要负责人的评优评先资格,年终考评为不合格。凡学校发生教育乱收费案件,取消学校及校长的评优评先资格,校长年终考核为不合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记者张彦刚)
(来源:三秦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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