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西频道5月31日(潘海芸、谢彩云)5月28日上午11时,广西横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门口罕见地突然挂出临时停止对外办公的告示,为一名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与他的女友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11时30分,身穿紫色的囚服,脚上戴着沉重铁镣的犯罪嫌疑人闭某在全副武装的民警护送下,
来到婚姻登记大厅,并与女友小丽顺利地完成了结婚登记手续,拿到了红彤彤的结婚证书。
闭某是横县百合镇人,今年24岁。2002年6月5日晚,他与朋友吴某、陈某等7人在横县县城的横州镇宝华中路一处大排档处吃夜宵饮酒。次日零时许,闭某等人与同在此处喝酒的农某发生了争执,并引发了斗殴,年轻气盛的闭某从大排档处顺手拿了一把牛角刀,捅了农某两刀,并最终导致农某抢救无效死亡。
案发后,横县警方立即组织了专案组进行侦查,并将吴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抓获,但闭某却侥幸逃脱,并迅速逃至广东省躲了起来。2006年6月,闭某认识了同在广东南海打工的百合镇老乡小丽,两人一见钟情并很快坠入了爱河。今年5月,小丽惊讶地发现自己已经怀有身孕,于是就要求与闭某返回户籍所在地的横县办理结婚手续。
尽管闭某十分爱小丽,但是由于自己是杀人逃犯的事实,于是百般推托。经再三追问,闭某终于如实将自己隐瞒真实身份、于5年前在横州镇打架致人死亡的事情告诉了小丽。面对着这样一个自己倾心相爱而又是杀人负案在逃的罪犯,小丽的心态异常复杂,想到自己及子女的将来,小丽表示,不管闭某要服刑几年,都要嫁给闭某,生下孩子,并安心等他出狱!
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后,闭某终于试探性地给案发地的横县城厢派出所打了个电话,表达了投案自首的意向。由于闭某以前没有办理身份证,电话中他向警方说明自己的未婚妻已经怀孕,而自己触犯的罪行将面临着长期服刑,为了不让自己所爱的人背上未婚先育的名声,他请求公安机关在其判刑入狱之前给他办理一张临时身份证,好让他和小丽先办理婚姻注册登记。
横县公安局经过研究,明确答复将为他和小丽开通一条特事特办的绿色通道,让他能如愿走进婚姻的殿堂。5月27日20时,外出潜逃五年之久的闭某带着小丽终于回到了家乡百合镇,并打电话到公安局要求投案自首。民警为闭某办理了投案自首有关手续后,户籍民警连夜为闭某拍摄了一张临时身份证的相片以及闭某和小丽的结婚照。当晚,犯罪嫌疑人闭某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为了能让闭某安心服刑、真正体现公安机关人性化执法,横县公安局在向上级公安机关汇报后,局长吕文连夜与横县民政局等有关部门进行了协调沟通,并取得了民政部门的理解与支持。为了确保安全,民政部门破例在5月28日上午11时30分后暂时停止对外办证业务,腾出空间让闭某与小丽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来源:新华网广西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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