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期房是一种风险投资,交付时如不满意则要面临退房的问题。但退房时只退房款和违约金,不少购房者认为不合理,应将升值后的房款差价及贷款利息的损失列在赔偿之列。
本报5月31日讯 现如今购买了期房,遇上开发商逾期交房、房屋质量不满意、配套设施不符合规划等情况,购房者想要退房,往往不难。
省城市民高先生前年通过银行贷款买了一套期房,但今年5月份办入住手续时,高先生发现开发商从配套设施到户型,都做了调整,完全不符合高先生的本意,高先生要求退房。开发商同意按原购房价格退房并支付违约金。但是两年前的房价与现在的房价已是天壤之别,高先生认为开发商还应赔偿升值房款以及自己贷款利息的损失。
据了解,目前很多楼盘都是期房,一旦遇到开发商逾期交房,或者是收房时发现原规划变更、面积缩水、擅自改变户型、房屋质量不满意、产权证未办理下来等情况,消费者就面临退房的问题。但现如今很多开发商不仅不抵制,甚至不惜支付违约金鼓励业主退房。“等到房子竣工,由期房变为现房时肯定升值,退掉的房子再出售时价格反而更高,所以我们鼓励退房。”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开发商表示。
退还是不退?购房者陷入了两难的境地。有购房者表示,买房已被越来越多的人视为投资,而投资应该是有回报的。当初是期房,现在是现房,如果按原价退房,等于自己贷款让开发商去盖房子,亏本亏大了。即使退房,也应按现在的市场价格退,还要赔偿自己付银行贷款的利息损失。
记者就此咨询了山东科创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事务部的李强律师,他认为,对于损失的理解,既包括签约所支付的费用,因合同履行所支付的费用(包括贷款利息的损失等),因解除合同所支付的费用,也包括购房者现在购买同样商品房所支付的价款与原价款的差价(即俗称的“房屋差价”)。如果开发商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交付商品房的义务,就构成了违约,购房人完全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解除购房合同,并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