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萍、刘毅、记者吴先华摄影报道:3月21日,本报曾报道新建县颇引人关注的赌楼引发团伙大案开庭。昨日记者得知,经过长达两个多月时间的审理,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发生在新建县的设赌楼引发26名团伙大案进行了一审宣判,以赌博罪、聚众斗殴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数罪并罚,分别判处邹海泉、陈学桃等人有期徒刑19年和13年,其余24名被告人分别以强奸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绑架罪、聚众斗殴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数罪并罚判处20年至1年不等有期徒刑。
据悉,2006年5月18日至6月9日期间,邹海泉、陈学桃、涂恒山伙同他人在新建县长镇商贸城合伙开设赌楼,每天非法获利四千余元,甚至上万元。赌楼开设次日,新建县流湖乡钟坊村村民钟平(在逃)便来赌楼收保护费,邹海泉当即叫了几个同伙将对方杀伤。同年5月26日下午,钟平和夏平岗等人(在逃)把邹海泉等人开的赌楼砸了。邹海泉于是在2006年6月8日下午纠集多人,携带凶器抄掉当地三洲夏铁顶等人开设的赌楼。夏铁顶等楼主又带人反过来抄掉邹海泉、陈学桃等人开的赌楼。邹海泉等人得知赌楼再次被砸后,纠集上百人持凶器,与夏平岗、夏铁顶等几十人进行斗殴,造成多人被杀伤及车辆被砸毁。
此外,喻龙等人还采取殴打手段,抢得熊某某2600元、两部手机等。2006年6月11日,被告人喻龙、邹聿贵和邹剑经商量,将途中遇到的三被害女带到邹聿贵的一间空房,以威胁手段进行强奸。
据法院消息,26名被告人中有10人为未成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