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称警察无权判生死
“犯罪嫌疑人罪是否致死,应由法院判决,而不能由警察‘当场击毙’。
“2006年,郑州特警支队配备威力强大的左轮手枪时,还专门配发了塑料子弹,目的就是让被击中者尽量少受伤害。”陈波说。
“特色标语”暴露法制观念滞后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法律系副教授马新文说,标语代表相关部门的立场和态度,具有一定的严肃性和威慑性,但标语常见的负面效应也不容忽视,语言暴力就是很重要的一个方面。
马新文说,荥阳警方“飞车抢劫当场击毙”的标语是社会用语不规范的一种典型表现,作为警察来讲,打出这样的标语容易给社会、市民造成错觉,是警察法制观念滞后的表现。
但此类事件受到广泛关注,也反映出公民法制意识的增强。有关部门应正视这个问题,就像使用文明用语一样规范警察用语。
各方观点
发现飞车抢劫,民警可拔出随身携带的枪支,将劫匪当场击毙——荥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张雨
开枪击中嫌疑人手臂,使其失去反抗能力就可以了,为什么非要“击毙”。——网友“法言法语”
“宣传标语并没有错,只是不太规范。”——荥阳市公安局一位民警
自从打出标语,荥阳再没发生一起飞车抢劫案。——张雨
“犯罪嫌疑人罪是否致死,应由法院判决,而不能由警察‘当场击毙’。”——律师陈波
“特色标语”是警察法制观念滞后的表现。——法律系副教授马新文
延伸阅读
外地警方也曾有类似标语,看看结果是啥
“坚决打击河南籍敲诈勒索团伙”
城市:深圳
结果:向河南人道歉
2005年3月8日,深圳龙岗公安分局龙新派出所民警在刘屋社区悬挂了两条内容为“坚决打击河南籍敲诈勒索团伙”和“凡举报河南籍团伙敲诈勒索犯罪、破获案件的,奖励500元”的横幅,在社会上引起了不良影响。
4月15日,河南籍公民李东照、任诚宇将龙岗分局告上法庭,要求其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发现情况后,深圳市公安局和龙岗公安分局除责成龙新派出所立即拆除横幅外,还就此事进行了专门调查。
5月2日,龙岗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对龙新派出所社区民警擅自悬挂错误横幅一事的查处情况。龙岗公安分局发言人对悬挂带有区域歧视的横幅给河南群众造成的伤害表示歉意。
“飞车抢夺者拒捕当场击毙”
城市:长沙
结果:换下标语
2006年6月,为打击利用摩托车等交通工具从事飞车抢夺的团伙,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开始在辖区内悬挂“飞车抢夺者,拒捕当场击毙”的警告横幅。此举迅速得到长沙市多家公安分局的仿效。一时间,此内容的横幅几乎在长沙市内每条主要街道都可以看到。
长沙警方此举在社会上也引起了较大的争议。一个月后,“飞车抢夺者,拒捕当场击毙”横幅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条写着“行动起来,打击两抢一盗”字样的横幅。(商报记者王红伟 实习生李小将 商报记者吴波/摄)河南商报
[上一页] [1] [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