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6月1日正式施行。这部法律有很多突破,如何让这些突破不仅仅止步于纸上,将面临挑战
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将于6月1日正式施行。这部法律有很多突破,有利于让父母更好地履行监护职责,让老师更好地为人师表,让孩子们成长的环境更优化。
与修订前相比,法律增加了16条。此次明确规定了国家和政府是未成年人的最高监护人,家长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要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这就给为人父母者敲响了警钟。
2004年,江苏一名17岁的中学生因不堪老师在课堂上当众羞辱,写完遗书后结束了自己的花季生命。今后,如果老师再辱骂学生,就是一种违法行为,体罚或者变相体罚未成年人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老师今后如何在爱与管教之间取得平衡,是摆在广大教育工作者面前崭新的课题。
法律规定国家要采取措施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今后,商店随意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网吧随意容留未成年人的,将受到处罚,但处罚的力度是否足以遏制店主顶风而上的违法冲动?还需要实践的检验。
卫生部提供的数据显示,我国70%以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在学校,80%以上的学校突发事件为传染病流行事件。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优先救护未成年人,在这一方面,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已与国际接轨。这部法律的另一个突破在于,明确了作为法律执行主体的政府要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目前,绝大多数地区尚没有建立相应的政府机构,法律的落实还任重道远。
我国有3.67亿名青少年,给未成年人成长提供一个健康向上的环境,是国家、社会、学校和家长的责任和义务。要确保这部法律切实得到贯彻落实,执法机关首先要严格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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