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工仔们在忙着工作。记者 汪承贤 摄
本报热线66810222消息海口5月30日讯(记者 宋亮亮实习生王成诚)位于海口灵山镇的一家椰果厂,因为涉嫌雇佣童工被热心市民投诉。
高温车间一张张稚气的脸
“工厂竟然雇佣一些小孩子做工,让人看了心疼,这样做实在太不像话了。”5月30日,海口一名热心女士拨打本报新闻热线投诉。据她介绍,近日她路过海口灵山镇上的一家椰果厂(以下简称椰果厂)时,看到椰果厂生产车间里有一些年龄很小的孩子在做工,有些孩子看起来仅有十三四岁。
该女士认为,椰果厂的做法属于雇佣童工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儿童的健康成长,她希望有关部门对此介入调查。
接到该女士的投诉后,30日上午11点左右,记者来到该椰果厂。刚来到椰果厂门口,就感觉一股股浓浓的发酵气味迎面扑来,简直令人作呕。走进生产车间,感觉又闷又热,里面堆放着很多椰果半成品,10多名“小工仔”在里面紧张地劳作着,有的在搬运成盘的椰子水,有的在做清洗。因为闷热,有些“小工仔”干脆脱了上衣工作,汗水还时不时地从他们那充满稚气的脸上流淌下来。见到记者突然进入车间,他们纷纷往车间外面跑。车间旁边不远处,就是这些“小工仔”的宿舍,里面也比较脏乱。
工厂没劳动合同还拖工资
经调查得知,椰果厂营业已经有3年多。该椰果厂主要生产经营各种椰果半成品,每天平均能生产椰子水3000余盘,而且产品销量相当可观。椰果厂一位自称老王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工厂目前共有工人16名,都是从河南老家带来的,他们工作的时间长短不一,有的已经有3年多,有的仅几个月。
老王对记者说:“这些都是我们亲戚、邻居的孩子,我们就是一家人。做生意都不容易......”记者和几名“小工仔”交谈,发现他们说话均是河南口音。记者询问老王这几名“小工仔”的名字,老王竟然无法说出。“你不是说他们(小工仔)是你的亲戚和邻居吗?那你怎么不知道他们的名字?”记者反问老王。老王无法进行解释,便再次找话题岔开了。
记者在调查中还了解到,一直以来,椰果厂没有和工人签定劳动合同,而且发放工资都是半年或者一年一清。老王对此表示承认,但是他认为自己的做法没有太大过错,多次提出让记者“网开一面”、“千万不要曝光”、“有事好商量”等等。
一经查实将依法严肃处理
5月30日上午,记者把调查了解到的情况向海口市美兰区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反映。美兰区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得知后非常重视,监察中队杜队长亲自带领执法人员来到椰果厂。椰果厂也未能向劳动部门提供出这些“小工仔”的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身份证明。
据杜队长介绍,椰果厂没有和工人签定劳动合同,以及发放工资是“半年或者一年一清”的做法,已经违反了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部门将对此进一步调查,然后依法作出相应处理。如果查证使用童工属实,他们将依照《劳动法》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有关条款,追究该椰果厂的法律责任。
本报对此将继续关注。
法规链接
使用童工将依法受罚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还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劳动法》:“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