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冯之浚在近日召开的“中国循环经济发展高层论坛”上透露,《循环经济法》有望在明年1月1日出台,国家拟建立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制度。明确规定以生产者为主的责任延伸制度,生产者不仅要为产品的质量负责,还要对产品废弃后的回收、利用、处置等负责。
中小钢企面临压力
《循环经济法》重点提出钢铁业的减排节能要求是有一定针对性的。据了解,目前钢铁工业总能耗约占全国的15%,二氧化硫排放量占全国的6.6%,耗水量占工业总量的14%。按照国家发改委的有关数字,仅今年钢铁行业的节能减排目标就涉及3000万吨炼铁能力、3500万吨炼钢能力。
就目前来看,国家关于钢铁工业关停和淘汰落后产能政策,主要针对的是那些生产技术落后,产能较小的中小型钢铁公司,比如南钢股份(600282)、凌钢股份(600231)、抚顺特钢(600399)等。
大型钢企机遇增多
但对于那些大型钢厂而言,却是机遇大于压力。因为落后钢铁厂的淘汰,将有助于降低能耗而且有助于避免整个钢铁行业产能过剩,从而保持用钢市场价格稳定,防止整个行业出现大起大落。据《关于组织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工作的通知》,鞍钢股份(000898)、本钢板材(000761)、攀钢钢钒(000629)、包钢股份(600010)、济南钢铁(600022)、莱钢股份(600102)的大股东成为首批循环试点企业,建议投资者不妨对这些走在节能减排前列的上市公司给予一定关注。
小型电企受影响
此外,造纸、水泥、氧化铝、石油化工、电力等也实施了相关的调控政策,政策主要影响的仍然是中小公司。如电力行业的粤电力(000539)、穗恒运A(000531)、汕电力A(000534)等近期均发布公告,称旗下小型火电厂按照《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能源办关于关停小火电机组若干意见的通知》和《关于加快关停小火电机组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已被列入广东省政府2010年关停的计划,规模较小的汕电力A甚至表示,这将对其电力生产经营产生较大的影响。
新能源迎来利好
根据我国节能减排总目标的要求,有关部门开始着手制定政策,采取消费税率改革、资源税率调剂,收费项目变动等措施提高基础性资源的定价。这就意味着,国内持续多年的低价格资源政策行将结束,上市公司将面临国内资源价格普遍上涨的压力。在这种背景之下,那些从事风电、太阳能等新能源业务以及节能业务的公司无疑将迎来更为宽松的发展环境。
目前在新能源领域,从事光伏产业的主要有天威保变(600550)、特变电工(600089)、航天机电(600151)、力诺太阳(600885)和风帆股份(600482)等,生产核电设备的有东方电机(600875)、申能股份(600642)、上电股份(600627)等;涉足风电领域的金山股份(600396)、卧龙电气(600590)、吉电股份(000875)、湘电股份(600416)、银星能源(000862)、华仪电气(600290)等;涉足氢能源领域的有稀土高科(600111)、中炬高新(600872)、春兰股份(600854)等;垃圾发电领域的岁宝热电(600864)、泰达股份(000652)、东湖高新(600133)等;烟气环保脱硫领域的有凯迪电力(000939)、菲达环保(600526)、浙大网新(600797)、九龙电力(600292)等;生产替代动力能源二甲醚、甲醇的有赤天化(600227)、泸天化(000912)、天富热电(600509)、山西焦化(000740)等。
而在节能领域,具有减排题材的主要有三爱富(600636)、巨化股份(600160)等;照明节能的主要有联创(600363)、方大A(000055)、佛山照明(000541)等;建筑节能的上市公司主要有北新建材(000786)、双良股份(600481)、烟台万华(600309)、海螺型材(000619)等。
武汉新兰德余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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