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衣广告中竟然宣称:“使脂肪不断消耗,燃脂纤维所发出的远红外线加速皮下脂肪燃烧”。市工商局昨天透露,4月份共监测了减肥瘦身类广告428条,其中发现涉嫌违法广告37条,违法率高达8.64%,是全市广告平均违法率的7倍,成为违法广告多发区域。
监测发现,减肥瘦身类广告中较为典型的虚假、夸大和误导表现方式多样,如对减肥原理作不符合或者不尽符合科学的表述。其中调整型内衣广告比较突出,有的宣称“脂肪发生转移,将腹部脂肪转移到胸部,将大腿与臀部脂肪向腰际转移”等,这缺乏一定的科学依据。
对减肥效果作一些不切实际的承诺和保证,也是此类减肥瘦身广告的通病。如宣称“10日短程享瘦6-10斤左右”、“一个课程劲减18斤”等。
另外,有的减肥瘦身广告采用减肥前后对比照片暗示保证减肥效果。其中部分对比演示涉嫌使用嫁接合成技术制作,欺骗消费者。
市工商局提醒,减肥瘦身类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往往较高,虚假广告宣传将会对消费者的身体和财产造成双重损害,因此不要盲目轻信广告中的宣传和承诺。(记者诸达鹤)
(来源:解放网-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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