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要求调查“稷山文案”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建议认真调查山西稷山县委书记李润山是否存在擅自动用公安机关侦查民事案件及干预法院办案的行为。”山西省运城市稷山县3名科级干部“诽谤县委书记获刑案”(简称“稷山文案”),已引起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关注。
3人获刑引起关注
昨日,正在深圳参加全国人大代表履职经验交流研讨会的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烟台皮革研究所所长王全杰向本报记者透露,针对“稷山文案”,他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议调查真相和严肃处理。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收到他的《关于严肃处理稷山县“举报获罪事件”的建议》,并将于今天批转到山西有关部门处理。
昨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有关人士表示,他们已受理王全杰的建议,并且按照工作程序他们转到了信访局。信访部门将把代表的建议转给山西有关部门来处理。
去年,山西稷山县3名干部在当地“两会”前夕,匿名写了一封针对县委书记、名为《众口责问李润山》的公开信,并将它发给当地30多名干部。当地公安机关侦破后,检察机关以诽谤罪为名,对3名写信人提起了公诉。3被告人均被法院以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3年。
亵渎民主还是诽谤县委书记?
“稷山文案”被媒体披露后,引起舆论的广泛关注,许多人将它和去年发生在重庆的“彭水诗案”并论,把两者看成是公民因言获罪的典型案例。“这是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亵渎,是对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否定。”昨日,王全杰在电话对记者说。
昨日,山西稷山县委有关人士表示,该案是由政法委牵头,公安、检察院、法院三部门一起办的案。稷山县公安局长贾崇文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认为,案发正值“两会”前夕,匿名信的散布,在社会上造成“议论纷纷、人心惶惶”,不但对县委书记李润山个人造成人身攻击,对经济发展不利,给整个稷山县造成诽谤。
代表建议调查真相
王全杰在他的《关于严肃处理稷山县“举报获罪事件”的建议》中,提出几条具体建议:抽调专门人员认真调查李润山是否存在超出报销标准住豪华套间情况;在宾馆打乒乓球是否按章交费;打乒乓球时陪练和服务人员的工资由谁支付等。此外,李润山制定政策上是否存在朝令夕改的情况;是否存在工资该调未调的情况及招商引资问题上管理不当现象。“若确有此事,应立即整改并对责任人以党纪国法进行处理。”
王全杰还建议认真调查李润山是否有擅自动用公安机关侦查民事案件及干预法院办案的行为;调查稷山县公、检、法有关责任人是否有为讨好领导,公权私用,徇私枉法,错侦、错诉或错判的行为;调查“稷山县全体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的主谋者和策划者是否有侵犯人权的行为。
(本报记者 廖卫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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