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杜龙何青松记者李罡)昨日,经厂方打假办技术人员现场鉴定,确认南部县工商局经检大队在县城一宾馆查获的204瓶“茅台”酒(其中57瓶已销售)纯系假酒。经营该酒的负责人在鉴定确认书上签了字。
5月4日,消费者举报称,县城一宾馆内经营的500毫升茅台名酒有问题。
南部县工商局12315执法大队迅速赶往现场查验,初步断定涉嫌假冒,执法人员遂将宾馆内库存的144瓶标有“五星”字样和8瓶标有“飞天”字样的茅台酒封存扣押。宾馆有关人士称,这批“茅台”是南充一批发个体户供的货,拟订购价为每瓶425元至445元,分三次共进货204瓶,宾馆以每瓶580元左右的价格销售。现已售出57瓶,获货款3万余元。目前,这批假酒的生产窝点还在进一步追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