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商业银行行长杨志敏一度拒绝签字
本应收回的千万债权资金,却躺在银行里睡起了大觉。申请法院执行,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银行却一拖再拖、拒不配合。昨日,成都市中院近50名干警赶赴乐山,对储存1000万债权资金的乐山市商业银行营业部展开大规模强制执行。
据了解,近年来,银行不协助法院执行的情况非常少,而法院如此大规模的执行行动也实属罕见!
案件回放
土地卖了千万债款不还
据市中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03年,乐山华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华驰公司)向华夏银行成都分行贷款,并以公司所在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担保。
按照法律规定,华夏银行享有抵押优先受偿权。后经法院认定,华驰公司欠银行1650万元。
由于华驰公司地处乐山大佛景区内,面临搬迁。2004年,乐山市土地储备中心经市政府批准,对该公司所在土地公开拍卖。最终,这片土地以2500万元成交。此后,买方先行支付了1000万元,被划入乐山市财政预算外的资金账户中。而这一账户则在乐山市商业银行内。
“抵押物拍卖后所得的价款,应当先向我们清偿。”华夏银行多次提出,这笔拍卖款应先支付华驰公司在华夏银行所欠下的债务,但华夏银行却一直没有得到这笔钱。由此,华夏银行向成都市中院提出申请,要求法院依法执行。
法院执行
首赴乐山:2名执行官碰壁
“法院依法执行,对方却置之不理!”据办案法官介绍,法院受理此案后,依法冻结了储存在乐山市商业银行内的这笔资金。
办案法官称,3天前,成都市中院两名执行官来到乐山市商业银行营业部,在出示了执行工作证、法院裁定文书、扣款通知书等各种手续后,银行工作人员拒不配合,称这要银行领导签字,才能办理划款手续。
“法律规定,法院只要手续齐全,到银行执行划款工作,银行就必须无条件配合,不需要领导审批。”办案法官称,当他们找到该银行行长时,对方以各种理由推脱,一直不愿配合。
“我们与银行周旋了两三天。”办案法官称,他们在银行待了多日,但对方一直态度坚决。最终,他们将情况向市中院作了汇报。
“银行拒不配合法院扣款的情况非常少见。”执行局相关负责人称,法院最终研究决定强制执行。随后,法院向省高院汇报得到支持,并与乐山当地法院沟通,对方也表示会积极配合。“如果强制执行中,银行仍不配合,就要采取强制措施,必要时可能会将负责人司法拘留。”为此,市中院对此银行行长的身份进行调查,得知他并没有人大代表等特殊身份,如果要司法拘留,不需要报请许可。
再赴乐山:50干警强制执行
“由于对方态度非常强硬,为确保顺利执行回千万资金,法院动用了近50名警力。”昨日下午2时,成都市中院执行局紧急出动近50名干警,分乘5辆警车驶向乐山,开始了此次强制执行行动。“我们还专门邀请了两位人大代表,监督执行程序是否合法。”
下午近4时,5辆警车抵达乐山市商业银行营业部。按事先部署,法院两名负责人带领干警兵分两路,一路直接到营业部窗口要求划款,另一路直奔行长办公室,剩余干警在大厅等候,处理突发情况。
“我们必须要领导签字!”干警来到营业部,再次出示手续和工作证要求对方划款,被柜台上的两名工作人员拒绝。而另一边,在银行行长办公室里,两名法警和多名执行官堵住了行长杨志敏。
办公室里,杨志敏一见执法人员众多,二话没说就提起桌上的电话。“不准打电话!”执行官为防止他通风报信,立刻制止。接着,杨志敏又掏出手机拨打,也被阻止。
“我并没有不让划,只是要检查手续。”杨志敏一脸沮丧,一再以各种理由推脱。“已经三天了,需要了解这么久?给你半个小时,四点半必须划完,否则将对单位罚款,对个人拘留!”见对方一直不配合,执行官下达“最后通牒”。
杨志敏仍迟迟没有行动。“还有6分钟……”、“还有5分钟……”执行法官开始倒计时。就在剩最后3分钟时,杨志敏终于提笔在《扣款通知书》上,签下“同意按规定办理”几个字。直到下午近6时,在扣除部分费用后,乐山市商业银行最终将924万元债款划到了成都市中院的执行账户上。
事后处罚
被罚千元行长还想不交
“按照规定,法院要对银行的行为作出处理。”执行官称,虽然乐山市商业银行最终将这笔资金划到法院,但这种拒不配合的情况非常少见,拖延整整3天,为法院和当事人造成了严重的影响。为此,法院当场出示《罚款决定书》,以“银行拒不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妨害人民法院执行公务”为由,决定对乐山市商业银行处3万元罚款,并对银行行长个人处以1000元罚款。“我不交钱!”面对罚款书,杨志敏叫来了律师,认为自己已配合扣款不应受罚。但在律师解释下,杨志敏还是当场掏出1000元交纳了罚款。(陈执王鑫本报记者 杜雯)
(来源: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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