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6月1日电(记者 邹声文李亚杰田雨) 中共中央纪委、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计署等七部委1日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河南省濮阳县违规修建办公楼及领导干部住宅楼、山西省粮食局违规修建培训中心及“粮神殿”、甘肃省兰州市财政局违规修建综合办公楼、山西忻州煤矿安全监察局违规修建办公楼等四起违规修建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典型案件。
目前,这些案件的相关责任人已受到严肃查处。其中,河南省濮阳县原县委书记何广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原县委副书记、县长张建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山西省粮食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高志信被免职,高志信的其他问题也被立案调查;甘肃省兰州市原分管财政的副市长陈冬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山西忻州煤监局原局长李建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撤职处分。
此间观察人士表示,这体现了中国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正气,坚决刹住一些党政机关奢靡浪费歪风邪气,维护党和政府良好形象的决心。
中央纪委副书记、秘书长干以胜表示,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落实中央的有关要求,严格控制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一些政府机关违规修建办公楼等楼堂馆所现象在一段时间有所抬头,且有愈演愈烈之势。”
针对这一情况,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不久前专门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通知还列举了几种主要的违规现象:违反审批程序,越权审批,擅自提高建设标准、扩大建筑面积;不注重建筑的使用功能和经济实用性,盲目攀比,贪大求洋,搞豪华装修;不惜贷款、举债,甚至挪用扶贫款、救灾款等专项资金修建办公楼等楼堂馆所。
此次中国七部委通报的四个案例中,河南省濮阳县违规修建办公楼及领导干部住宅楼一案引人注目。作为河南省级贫困县,自2001年4月以来,濮阳县委、县政府带头违规修建办公楼,致使有一些县直部门违规修建办公楼和一些领导干部相互攀比、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修建豪华住宅楼。
于2004年6月竣工的濮阳县委县政府综合办公楼实际面积达18746.36平方米,工程造价3284.31万元,投资超出概算2.37倍;县纪委以建“干部培训中心”的名义违规修建办公楼,并以“求援款”的名义向一些乡镇和县直单位收取106万元,用于办公楼建设;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挪用了下岗职工养老保险金和生活费770万元,用来修建办公楼及劳动就业培训中心。
此外,2000年8月以来,濮阳县多个单位的部分领导干部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违规、超标准建造个人住宅楼79套,其中面积最小的281平方米,最大的面积达600平方米。
山西省粮食局在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以修建粮食系统“培训中心”为名,挪用国家粮食储备库资金修建用于旅游接待的“云峰阁”宾馆。他们还在宾馆附近修建“粮神殿”,在殿中为个人歌功颂德、树碑立传,并将各省、区、市粮食部门负责人的题词刻在石碑或牌位上,与神像一并供奉。
“各地区各部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把解决党政机关违规修建豪华办公楼等楼堂馆所的突出问题作为作风建设的重要切入点,抵制铺张浪费、贪图享受的歪风邪气,关心群众疾苦,纠正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中央纪委副书记刘锡荣说。
目前,各级党政机关正在对近年修建办公楼等楼堂馆所的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和清理,并将于本月上报中央有关部门。
刘锡荣强调,要加大对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对问题严重、性质恶劣、影响很坏的,特别是违反政策规定加重群众负担的,不仅要依纪依法处理直接责任人,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将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从严审批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从严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标准,严禁超规模建设、搞豪华装修、盲目采用高档进口设备;严禁借办公楼之名大搞“形象工程”;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资金来源和管理方式,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监督机制。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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