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吉安讯刘冬华、记者王文报道:昨日,因恋爱不成而将女友眼睛刺瞎并毁容的熊某,被吉州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
2004年年底,熊某和荷某经人介绍建立了恋爱关系。但是,经过一段时间的交往,熊某的许多缺点和毛病逐渐暴露出来。
熊某坚决不同意分手,并在以后的一段日子里经常到荷某的工作单位和家里纠缠、骚扰荷某。此时,荷某心意已定,并继续疏远熊某。熊某心态怎么也无法平衡,于是一个可怕的想法在头脑中产生。
2005年5月4日上午,熊某来到荷某家里,向荷某最后摊牌:“你要继续跟我保持恋爱关系,否则我得不到的,别人也休想得到。”在遭到拒绝后,熊某拿出一把锋利的剪刀刺向女友的脸部……
荷某被熊某伤害成重伤,脸部破相、左眼失明,落下终身残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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