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彬、许静)今年秋季起,我省普通高中将提取择校费的5%设立奖助学金,今年20%的高校在校生将得到奖学金等形式的政府帮助。这是记者昨日从省政府新闻办、省教育厅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省委、省政府4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解决好人民群众子女上学问题的意见》,提出了15条具体的举措。
全省免杂费补助资金已拨付5.49亿元
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是实行农村免费义务教育的关键。我省从今年起全面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
省教育厅厅长靳宝栓介绍,今年我省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资金达21.85亿元,其中中央资金12.78亿元,省级6亿元,市级1.4亿元,县级1.67亿元。各级资金已全部列入本级2007年财政预算。
目前,中央春季免杂费和补助公用经费资金5.39亿元和省级资金3.71亿元,已全部下达到各市县。市、县也分别在春季开学前,预拨了部分资金。截至4月底,全省免杂费补助资金已拨付学校5.49亿元。
改革的主要内容除“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外,还包括从今年起,逐步提高我省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至2010年达到国家确定的基准公用经费标准;建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巩固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
教育集中支付分中心今年将遍布全省
我省在全国首创县级教育集中支付分中心(以下简称支付中心),目前,在全国大规模推广的省份只有河北一家。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目前我省已经建成154个“县级教育集中支付分中心”,并且运转正常。今年,我省将继续在全省范围内推行县级教育集中支付分中心改革,8月20日前在全省172个县(市、区)全部建立起县级教育集中支付分中心。
高中提取5%择校费设立奖助学金
今年我省将在全国率先实行普通高中贫困学生资助制度,省政府的《意见》明确要求,各地政府要从今年起建立普通高中资助制度,并规定各普通高中要从择校费中提取5%用于奖助学金。
与此同时,针对国务院出台的相关规定,省教育厅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全省的落实意见,并将于今年秋季新学年开始实行。
今年高校奖助比例将达在校生的20
%省教育厅还发布了今年我省家庭贫困学生资助情况。
针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今年,我省将继续加大资助贫困生的力度,2007年春季已为135万名贫困生免费提供了教科书;补助寄宿生生活费8.2万人。另外,今年省级还安排了1000万元,用于免除2.7万名城市市区贫困学生免学杂费,目前资金已拨付到各市。
针对高等教育阶段学生。今年,我省将继续加大高校贫困学生资助力度,目前已与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签订《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合作协议》,确定发放国家助学贷款2.2亿元,资助学生3.8万人,采取分期分批发放,首批发放贷款金额为5340万元。另外,我省将发放生源地助学贷款5000万元,发放各类助学金3700万元,资助学生2.5万人,力争奖助比例达到高校在校生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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