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记者刘黎)荷兰一家电视台计划于6月1日在黄金时段播出一档电视捐肾节目,其特殊的“奖品”———人的肾脏和节目参与形式在当地和其他欧洲国家引发了广泛争议,人们开始重新思考娱乐节目的道德底线。
据媒体报道,荷兰公共电视台BNN策划的节目中,一名患有不治之症脑瘤的37岁女子丽莎(化名)将在3名肾病患者中挑选出1人接受由她捐赠的肾脏,而电视机前的观众则可以通过手机发送短信,就人选问题向丽莎提出建议。
除了以真人器官为“奖品”外,这档新节目在各方面都与目前流行的竞技选秀类节目很相似:急需肾源挽救生命的患者力争获得丽莎的“青睐”,观众通过发送手机短信的形式参与其中;舞台上“你争我夺”,银屏上下“充分互动”,最终有一人成为“幸运赢家”。
节目预告播出后,举国哗然。有人指责电视制作商拿人的生死当娱乐消遣,“极不道德”;也有人认为,不管手段如何,节目已成功引起社会对器官捐献问题的关注,“宣传效果不错”。而电视台方面则坚持己见,一定要节目按时播出。
面对各方的口诛笔伐,BNN电视台站出来为自己辩护。电视台台长劳伦斯·德里利赫虽然也觉得这档节目“毫无品味,不应播出”,但强调制作这一节目的初衷是想引起人们对肾器官稀缺问题的关注。目前荷兰每年有数百人因不能及时得到移植所需的肾而去世。
荷兰肾基金会主席保罗·贝尔肯斯对此表示理解。他说,虽然这档节目采取的形式有些过分,但引起了社会对器官捐献的普遍关注,还是有一定积极意义的。
近年来,捐献的人体器官缺乏引起了荷兰有识之士的忧虑。按照荷兰的人体器官捐献法,所有年满18岁者都会收到国家有关主管机构的来信,征询其是否愿意在死后捐献自己的器官。同意者将在荷兰国家器官捐献者名录上进行登记。
根据不久前荷兰卫生保健研究所公布的一项调查,过去3年中,不愿捐献器官的荷兰人增加了一半,不愿让自己亲人捐献器官的人也越来越多。肾源紧缺的问题尤其突出。
为此,荷兰肾基金会发出呼吁,希望人们积极捐献器官。荷兰政府也表示,目前正在考虑出台鼓励措施。
节目未播 声讨一片
欧盟卫生委员基普里亚努说,这一节目“品位低下”,不能以这种方式宣传人体器官捐献重要性。他认为,虽然欧盟范围内器官紧缺的问题非常突出,但最好的解决方式应为普及器官捐献卡,这能在很大程度上缓解捐献器官缺少的问题。
瑞典卫生大臣戈兰·哈格隆德表示,以他人的不幸和疾病为娱乐是“不可接受的”;德国医师协会主席约尔格-迪特里赫·霍佩称该节目是“令人毛骨悚然的游戏”,呼吁在欧洲范围内达成共识,杜绝这类节目;英国全国肾联合会副主席拉伊·麦基则痛斥这一节目“令人深恶痛绝”,指责电视台只想制造轰动效应,根本不顾及肾病患者的求生感受。
英国《泰晤士报》慨叹:“谁能幸存?观众决定!”法国《解放报》的大标题则蕴含一种黑色幽默:“谁想要我的肾?”
尽管许多人都站出来要求禁止这种节目的播出,但荷兰政府表示,虽然节目内容有待商榷,但并不违反荷兰法律,官方无权禁止其播出。
根据荷兰器官捐献法,人体器官不能买卖;捐献人也不能指定自己死后捐献器官的受益人,但如果在世时捐献器官,则有权指定其受益人。丽莎的情况正符合后者,因为她的肾将在她临死前被取出。从法律上讲,她可以选择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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