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茗实习生张燕)昨天闭会的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重新确定了全省新一届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名额。
按照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结合我省实际,全省新一届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按以下六个人口档次确定(以户籍管理部门2006年末人口统计数据为准):人口在10万以内的为19名;人口在10万以上不足20万的为21名;人口20万以上不足30万的为23名;人口30万以上不足50万的为25名;人口50万以上的为27名;人口超过100万的为33名。
我市十三区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名额分别是:新城区25名,碑林区27名,莲湖区27名,灞桥区25名,未央区25名,雁塔区33名,阎良区23名,临潼区27名,长安区33名,高陵县23名,蓝田县27名,户县27名,周至县27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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