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6月1日起,一批法律法规开始生效,6月1日,国内媒体纷纷予以报道。其中,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有包养情人的行为,将被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被不少媒体放到了显著位置。
公务员养情人是当前舆论的热门话题之一,敏感的媒体自然不会放过如此吸引读者的好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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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养情人的不易,民间戏云:“养情人最贵”。很显然,情人不是一般公务员都能养得起的,能够养情人的公务员,一般站位较高,权力较大,才有机会腐败,也才养得起情人。公务员养情人将被撤职或开除,这一法规,剥夺了公务员手中的权力,也剥夺了其腐败的可能和养情人的能力,无异于釜底抽薪,惩处不可谓不重,这已足够让其成为头条新闻。
然而,对这一法规的效力,笔者有几分担忧。原因就在于,查处查处,查了才能处,要处先得查。要将公务员撤职或开除,先得查到其养情人的事实,而这又谈何容易?
正如前面所说,能够养得起情人的公务员,大都站位较高,权力较大。这些人在公事上都不好监督,更何况在养情人这种私事上。如果不出现经济问题,又有谁会去查其是否包养情人呢?同时,迫于这一法规的压力,这些人包养情人将更为隐秘,这无形之中也会加大被发现、被查处的难度。如此一来,公务员养情人就更不好查了。
较大的可能,就是其配偶的告发及其情人的翻脸。但别忘了,虽然其配偶可能是受害人,其情人也可能无情,但这些人同时也是利益相关者。一旦某公务员因养情人被撤职或开除,这些人的利益同样会受损。也就是说,在她们采取曝光行动之前,往往会有一个权衡利弊轻重的过程。只要包养情人的公务员不是做得“太绝情”,这些人挺身而出的可能性就会微乎其微。
既然公务员养情人难以被查实,撤职或开除的处罚也就无从做起。
公务员养情人的危害,不单单在于会在道德上产生负面影响,更在于加大了公务员腐败的可能性。如果公务员养情人如何查这个问题不能够得到有效解决,那么,公务员养情人将被撤职或开除的这一严惩,就有可能流于形式,笔者的担忧并不是没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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