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吧 罚款没商量
一夜之间,纳雍12家网吧被处罚,业主集体状告县公安局
核心提示
“听说公安局被告了!”
5月底,一条消息在纳雍县城不胫而走。
事情源于4月29日晚的一次“执法检查”。
这些网吧遭处罚,几乎都是因为同样的“违规”行为:没有核验、登记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没制止消费者吸烟。
此次“执法检查”,被网吧业主们认为是“违法行政”搞“创收”。他们说,网吧的经营活动应该由文化行政部门来管理,公安无权单独“插手”。
于是,他们集体起诉纳雍县公安局。
目前,当地法院已立案对此进行了受理。
“发现消费者吸烟不制止”,“情缘网吧”被责令停业整顿。
29岁的陈梅穿着浅绿色的上衣,坐在“情缘网吧”的收银台上,一脸愁容。
去年的7月30日,陈梅的丈夫骑摩托车外出帮朋友修电脑,不料意外摔下悬崖身亡。
陈梅老家在湖南株洲,1995年在广州打工时,认识了后来成为她丈夫的姚萧。两人2001年回到姚萧的老家纳雍举办了婚礼。
第二年,姚萧辞去工作,用几年辛苦打工攒下的3万多元钱在纳雍县城开了一家小网吧。
陈梅没想到,幸福的日子才刚刚开始,丈夫就匆匆离去。
因不忍心让丈夫的一番心血付诸东流,陈梅毅然将网吧接管了下来……
自接手网吧后,由于竞争激烈,经营惨淡,陈梅一度想到过放弃。可是,如果不开网吧,全家人又没有别的经济来源。
就在陈梅每天为网吧生意不好操心时,又一场“意外”发生了。
4月29日晚11时许,纳雍县公安局雍熙镇派出所一行10人进入“情缘网吧”进行“执法检查”。
“他们没有出示证件,也没有表明身份。”陈梅说,经过一番“拍照取证”后,他们将正在网吧内上网的顾客全部赶走,并取走网吧的《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和《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据网吧管理员姚杰介绍,当民警看到他耳朵上夹着一支香烟时,特地要求他点燃香烟,摆出姿势,配合他们拍照。随后,他和另外一名管理人员被带到派出所接受询问,直至次日凌晨4点半。
“事后,他们才叫我们补签了传唤证和检查通知等司法文书。”姚杰说。
5月10日,陈梅接到了县公安局的一份《公安行政处罚书》和一份《责令停止营业整顿通知书》。
处罚书上称:2007年4月29日,“情缘网吧”有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行为,有上网的消费者吸烟、未按规定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现给予“情缘网吧”警告,处罚款一万五千元,并要求陈梅于5月24日前到雍熙镇派出所交纳罚款。
同时,公安认定,因存在“发现消费者吸烟不制止”的行为,责令“情缘网吧”停业整顿。
业主们碰头之后,一致对这次“执法检查”的正当性和合法性表示怀疑。
被处罚的不仅仅是“情缘网吧”。
就在当晚,县城里的另外11家网吧无一例外遭到同样的“突袭检查”。同样,因为“未按要求核验、登记消费者有效证件”或“发现吸烟不予制止”等原因,被罚款15000元,并停业整顿,其中,部分网吧还被收缴了电脑主机和上网卡等物品。
据了解,这次“突袭行动”是当地公安机关首次单独执法,拿县城的网吧“开刀”。
从所有网吧无一“漏网”的结果来看,此次检查无论从检查范围到处罚力度都是前所未有的。
事情很快在纳雍县城引起震动。遭处罚的网吧业主们,几乎都觉得被罚得“太冤”“太重”。
“按理说,我们的经营活动应该由文化行政部门来监管,公安怎么可以越权管理呢?”业主们碰头之后,一致对这次“执法检查”的正当性和合法性表示怀疑。
据“新人类网吧”业主张兰介绍,4月29日当晚,由于没有顾客,她早早就把网吧的大门关上了,只留丈夫和一名网管在看守。后来,雍熙镇派出所一行十来人敲开网吧大门,进入里面检查。之后,检查人员以“网吧地上有烟头”为由,将值班人员带到派出所询问……结果,“新人类网吧”同样被重罚15000元。
但是,纳雍县公安局副局长沈成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否认了公安敲开门入内处罚的细节。他强调,“这次检查是完全合法的,没有半点问题。”
记者了解到,在这次检查后,其中一家网吧为免受高额罚款,以“经营不善”为由,主动申请撤销注册。同时,为了表示“抗议”,另外的11家网吧业主也未在公安局规定日期内到派出所上缴罚款。
公安局要求每个网吧都要配备3名保安,并启动网络监控设施,直接纳入公安的监控范围。
然而事情并没有结束。
不久,部分网吧业主被告知,下一步,公安局要求每个网吧都要配备3名保安,实行保安守护,并启动网络监控设施,直接纳入公安的监控范围。
此事,记者在纳雍县公安局的一份简报上得到了印证。
“要求网吧加强管理无可厚非,可要给网吧配备保安,有这个必要吗?”此事立即在网吧业主中引起反响。
业主们仔细盘算了一下,单聘请3名保安,每年要花3万元左右的费用,再加上此次罚款及安装监控设备,每家网吧至少要支付五六万元的费用,11家算起来就五六十万元。
“这不是明摆着拿我们搞创收吗?”业主们抵触的情绪十分明显。据他们介绍,在被处罚的11家网吧中,有的是下岗职工开办的,他们大多负债经营,就靠网吧维系生计。
“经营网吧,一个月下来也赚不了多少钱,一下子增加这样的负担,我们怎么承受得了呢?”一位业主说。
接受记者采访时,纳雍县公安局副局长沈成艺对“创收”一说断然否认:“这根本不可能。”
沈成艺说,纳雍县城共有证照齐全的网吧12家,但长期以来,这些网吧都存在诸多的问题,至今已发生过多起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为此,社会各界反映强烈,政协委员还曾在县两会上提交提案,要求加大对网吧的管理力度,县里对此也高度重视。
在此背景下,纳雍县公安局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决定对网吧展开整治行动。
沈成艺告诉记者,通过4月29日晚的执法检查,他们发现,各个网吧内容留未成年人上网的现象比较严重,有些网吧未悬挂“禁止吸烟”警示牌,也未对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核验和登记,同时存在不少消防隐患。后来,经过研究,公安局依法对这些网吧进行了处罚。但截至记者前往采访时,这些网吧都未交纳罚款,也没有进行停业整顿。
“下一步,我们有两个考虑,一是和文化行政部门、工商部门搞一个座谈会,协商处理办法,若网吧拒不接受处罚,将吊销他们的营业执照;二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严格依法办事。”
“根据2002年颁布实施的‘互联网管理条例’,我们的执法检查是一点问题都没有的。”沈成艺说,他们的罚款都将上缴县财政,至于说要求配备保安,网吧可自行与保安公司取得联系,该公司受县公安局的业务指导,但与他们没有任何隶属关系,所以“创收”一说是站不住脚的,网吧业主完全可以就此事向县纪检部门举报。
11家网吧集体状告公安局,法院已经立案受理
由于业主们认为公安局在4月29日的“执法检查”中有“违法行政”之嫌,加之他们也无法接受“配置保安”的要求,在咨询了“中国网吧维权第一人”李远之后,他们决定通过法律维权。
李远曾是山东的一个网吧业主。2004年8月,他在一个月内两次将山东齐河县文化局、公安局、工商局送上被告席,且两案全部胜诉,轰动了全国网吧界。此后他将网吧转让,专职从事网吧维权。
5月21日上午,11家网吧业主通过网络,集体委托李远作为他们的代理人,起诉纳雍县公安局。
针对此案,李远分析,上网消费者登记事项属网吧日常经营活动的内容,应由文化行政部门进行监督管理,派出所及公安局对此插手,没有法律依据,这种行为是滥用职权违法行政。而且,整个“执法检查”过程,从程序上看也是违法的。
另外,网吧对上网消费者身份进行登记核对是否合法值得商榷。2002年11月颁布实施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23条规定网吧经营者应当对上网消费者身份进行登记核对。但这条规定与2004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相抵触,应属无效,网吧经营者不具有查验居民身份证的权力,对此行为处以巨额罚款更是于法无据。
李远说,消费者在网吧里吸烟确实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但网吧张贴了“禁止吸烟”的告示,已起到告知义务,况且该事的执法主体是消防部门,而不是公安。“从种种行为看,公安的这次行动,荒诞之至。”
当天下午,纳雍县人民法院收到行政诉状后,确定受理此案。
在诉状中,网吧业主认为,在此次“执法检查”中,纳雍县公安局存在滥用职权、违法行政的行为。其执法主体不合法,认定的事实没有合法的证据,请求法院撤销公安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赔偿经济损失。
5月22日,沈成艺接受记者采访时还不知道网吧业主已经将公安局告上了法院。得知消息时,他显得有些意外。
“这次为什么没和文化行政部门、工商部门联合执法呢?”对记者的疑问,沈成艺说,以前这样做过,但效果不好,所以这次公安就单独行动了。
沈成艺表示,不管情况如何,公安局将积极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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