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商报报道商报记者周韬报道透明化的装修,透明化的报价,这是南京康悦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发在网上的广告语,商报读者鲁女士(化名)却没有这样的感觉。鲁女士的房子就是委托康悦装饰公司装修的,却因装修公司使用的钢材质量不符国家标准,鲁女士的房子现在仍没完工。
消费者:装修拖了半年
2006年11月,鲁女士在河西购买的新锐国际公寓交付了,她意外地接到康悦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打来的电话,毛遂自荐为她装修。鲁女士对记者表示,虽然搞不清对方是怎么知道自己电话的,但看其业务员比较努力的份上,就同意把自己家交给对方装修。
鲁女士的房子是4.8米的挑高层,她与康悦装饰公司先签了做钢架隔层的合约,并预付了2000元。合同中约定:以上工程所用材料按国家标准(国标钢)。在施工过程中,鲁女士却发现对方的设计方案有问题,使用的钢材有不少锈迹,还比国家标准规定的厚度薄,她就要求康悦装饰公司立即停工,重新设计,并更换钢材。
鲁女士告诉记者,虽然康悦装饰公司承认了错误,但钢材一直没换。事情一直拖到今年的3月份,康悦装饰公司表示,可以由鲁女士自己购买钢材,公司再以包清工的形式把工程做完,双方还在4月份签署了相关协议,上面写着:业主不认可现有钢材,康怡公司将钢材撤出,钢材改由业主自行购买。双方商定钢材进场后,康悦公司为其施工。
鲁女士告诉记者,自己随后定好的钢材却无法进场,原因是协议签完后康悦装饰公司不肯履行合约,反而让自己去拆钢材。鲁女士表示,两份合约康悦装饰公司都不去履行,这让人怎么相信他们,现在要求他们撤出,退1800元钱,200元当是弥补他们的损失。康悦装饰公司不但不拆走钢材,还拒绝交钥匙,一会儿说工人回安徽了,一会儿又说工人在云南,一时半会回不来。自己又不敢找人拆,担心自己拆了反给康悦装饰公司留下话柄。
康悦公司:承认钢材不达标
记者随后找到康悦装饰公司的庞经理,他称如果完全按照第一份合同来装修(使用国标钢),康悦装饰公司是不赚钱的。“不赚钱,你们签这合约干吗?”记者问道。庞经理回答说,考虑到鲁女士装修得比较早,是想做样板房的,就给予优惠了。庞经理也承认刚开始使用的钢材确实与国标有出入,他对记者说:“大家用的都是这种钢材,里面难免有些厚度不够的。钢材放在外面日晒雨淋的,生锈也是正常的,你去买就知道了。”
庞经理认为现在的问题出在鲁女士身上,是鲁女士后来想改用水泥做隔层造成的,自己现在要求履行第二份合约,由自己公司包清工做,否则工人已经做的活就白做了。鲁女士则表示不再相信康悦装饰公司,再让他们做不一定还会出什么问题。“你工人做了多少活,你给人家多少钱就是了,难道还要算在我们消费者头上吗?要知道,问题是你屡次违约造成的。”
律师:消费者应起诉
记者随后咨询了法德永恒律师事务所的叶菲律师,他告诉记者,就消费者描述的情况看,问题是装修公司单方面没有履行合约造成的,消费者完全可以起诉,要求解除合同或要求装修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并要求延期等费用的赔偿。装修公司已经完成的工作,消费者还是应该支付相关费用,但如果装修公司只是做了隔层,由于钢材与合同约定不符,消费者是无须支付任何费用的。
鲁女士对记者表示,自己不排除采取法律途径维权。江苏商报将继续关注。
记者手记,莫因事小不维权
2000元钱的事,上法院费时又耗力,值不值?
在与记者交谈中,鲁女士不时透露这样的想法,她说:“我这人挺好说话的,他们好像也看出我不愿上法院,才一次又一次违约。”与鲁女士有同样想法的消费者并不在少数。他们也想为自己的不公遭遇讨个说法,可在算过上法院的“投入产出比”后,更多的人选择了沉默。
法德永恒律师事务所的叶菲律师认为,消费者小问题不值得起诉的观念,往往成了商家耍猫腻的工具。不少所谓的“霸王条款”,正是开发商、装修公司利用消费者这样的心理形成的。消费者维权不能怕麻烦,不在事大事小,不在钱多钱少,自己的权利就应该去争取。
莫因事小不维权。
(14版《舆情》)
(编辑 草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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