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4日电 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国土资源部矿产开发管理司司长贾其海就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答问。
据国土资源部网站消息,《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以下称国务院28号文件)下发一年多来,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采取前所未有的有力措施,对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进行全面整顿,并同步开展相关管理制度建设,各地已基本完成整顿工作的主要任务,取得了阶段性的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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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部际联动机制,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整顿和规范工作已取得阶段性的明显成效
问:国务院28号文件下发以来,各有关部门是如何贯彻落实的?
答:按照国务院要求,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会同公安部、监察部、财政部、商务部、工商总局、环保总局、安监总局等部门及时建立了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在国土资源部设立了办公室,并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28号文件精神,针对整顿和规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先后制定下发了一系列文件,对全国工作进行部署。
除统一行动外,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还结合各自职责,对整顿和规范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如:国土资源部围绕严厉打击无证勘查开采、乱采滥挖等违法行为、加强矿业权和重要矿产资源管理、完善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等进行了全面部署。国家发改委加强产业管理和矿产冶炼加工产业政策研究,进行产业结构调整;会同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在山西开展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会同国土资源部、商务部、工商总局等部门开展了对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的专项整治。财政部会同国土资源部、发展改革委开展以煤炭资源为试点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会同国土资源部、环保总局提出了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的指导意见。公安部牵头对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生产治安秩序进行专项整治,组织开展了集中整治爆炸物品专项行动。监察部、安监总局、工商总局等部门部署开展了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工作。环保总局部署开展了矿山生态环境执法监察和整治工作。安监总局组织开展了煤矿整顿关闭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等。
2006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在云南昆明召开了全国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会议,总结了前一阶段工作,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曾培炎副总理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对深化全国整顿和规范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提出了建立矿业开发新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的总体思路和工作要求。
问:各省(区、市)人民政府作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责任主体,在整顿和规范工作中的作用如何?
答:国务院28号文件下发后,各省(区、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进行落实,许多地方党委、政府一把手亲自部署工作。各地迅速成立了由政府分管领导或者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整顿和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其规格之高前所未有。为将工作逐项落到实处,各地普遍实现了机构、人员、经费、办公场所“四落实”,将整顿和规范工作纳入政府责任目标,建立了定期例会、联合执法、动态巡查、社会监督、重大案件督办和责任追究等制度。这也是前所未有的。一些省份还建立了市、县、乡、村四级监管网络。各地基本形成了政府领导、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社会参与、责任明确的工作机制。由于工作人员、措施、机制到位,保障了整顿和规范工作顺利开展。
问:请您介绍一下国务院28号文件下发以来整顿和规范工作的主要成效?
答:国务院28号文件下发后,整顿和规范工作取得阶段性的明显成效。一是治乱工作的主要任务基本完成。各地对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进行了全面排查,排查出的无证勘查开采等违法行为全部取缔;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得到查处,大量违规行为得到纠正;集中开展了重点矿区、重要矿种和影响铁路、公路安全的采矿行为的专项整治,取得较好成效;全面清查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清查出的问题得到纠正;关闭矿山工作取得明显进展,列入关闭名单的矿山已按计划基本关闭到位;煤炭资源回采率专项检查工作全面完成。二是治散工作全面启动。各地普遍以煤炭资源为重点,开展了矿产资源开发整合方案和矿业权设置方案的编制工作,多数地区制定了重点矿区整合的实施方案,部分省份推进整合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引导和规范整合工作,国土资源部等九部门提出了对矿产资源开发进行整合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三是治本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各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坚持标本兼治,及时总结整顿工作经验,深入查找管理制度和政策措施中的漏洞,积极推进制度建设,通过规范工作巩固整顿成果。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32件,各省(区、市)制定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300余件。
截至2006年底,全国共查处无证勘查965起、无证开采89926起(次)、越界开采5795起、非法转让矿业权1907起,责令停产整顿矿山20820座,依法关闭煤矿5931处、非煤矿山8362处,追究刑事责任2154人,纠正越权发证348个,查处国家工作人员非法参与办矿5000多人。从总体上看,各类违法违规案件发生率大幅度下降,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趋于正常。
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整顿和规范工作任务还十分艰巨,仍存在不少问题。部分地区领导认识不到位,工作不扎实,整顿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甚至有死角;一些地方盲目乐观,工作有放松的倾向;制度不健全,监管力量薄弱。特别是当前产生这些问题的土壤和条件并未消除,矿产资源管理的新机制、新制度建设工作任务还非常艰巨。要巩固整顿和规范工作成果,维护正常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还需下更大力气。
巩固并不断扩大整顿和规范工作成果,确保整顿和规范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问:请介绍一下今年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主要任务。
答:3月30日,国土资源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2007年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方案》,对今年的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基本工作思路是: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28号文件精神,全面完成整顿和规范工作各项任务。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对矿产资源开发进行整合意见的通知》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清除整顿工作死角,巩固并不断扩大整顿工作成果;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确保整顿和规范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加强新机制新制度建设,基本建立规范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进一步推动我国矿产资源开发走上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问:矿产资源整合是今年整顿和规范工作的重头戏,具体将开展哪些工作?
答:今年将进一步加大整合工作力度,要求各省(区、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认真把整合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组织专门力量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抓好实施工作。二是依据产业政策、产业发展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国家有关矿产资源总量控制以及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抓紧编制完成整合总体方案。三是依据整合总体方案组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于今年6月底前编制完成3个以上重要矿种和5个以上重点矿区的整合实施方案。其他整合区域的实施方案,要于今年12月底前编制完成。四是周密安排,认真组织实施,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确保今年底前完成3个以上重要矿种和5个以上重点矿区的整合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对重要矿种、重点矿区整合工作情况组织检查验收。
在推进整合工作过程中,一定要防止“假整合”现象。各地要依据矿产资源赋存状况、地质条件和矿产资源规划,科学编制矿业权设置方案,合理确定整合后的矿区范围和参与整合的矿山企业。整合后,必须注销原来的采矿许可证等相关证照,重新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或开采设计,进行系统改造,重新核发相关证照。整合后的矿山企业必须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生产、统一销售,确保整合工作到位。
问:在巩固整顿成果方面,将采取哪些措施?
答:为了切实巩固整顿工作成果,严防违法采矿行为反弹,日前,国土资源部分别向31个省(区、市)人民政府发函,要求各省(区、市)针对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第一阶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搞好整改。国土资源部还专门印发了《关于认真落实检查验收意见巩固整顿工作成果的通知》,要求各地重点做好五个方面工作。一是对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第一阶段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切实搞好整改。二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动态巡查制度,严密监控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动向。对各类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做到发现一起,及时查处一起。着力维护重点矿区、重要矿种的开发秩序,对违法采矿等违法违规行为有可能反弹的地区,实施重点监控。三是切实做好关闭矿山工作,坚决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破坏环境、污染严重的矿山企业。对于关闭矿山,按照工作程序,由电力部门及时切断电源,公安部门及时清缴爆炸物品,防止其死灰复燃。四是严格执法,进一步加大对各类矿产资源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对2006年“三查”中发现的问题,已经立案的,加快案件处理进度;对新发现的重大违法案件,公开查处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建立有关部门之间矿产资源违法案件信息共享、通报和移送机制。五是认真落实责任制。凡是整改不到位的,仍存在整顿工作死角或经整顿后又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反弹,造成严重影响的地区,将予以通报批评,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问:在建立健全矿产资源管理新制度、新机制工作方面,今年是如何安排的?
答:为建立健全矿产资源管理新机制、新制度,国土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坚持边整顿边规范,实施标本兼治,重在治本。要把《物权法》的法律原则和精神贯彻到整顿和规范工作中去。今年,将重点抓好矿产资源规划、矿产资源有偿使用、矿业权管理、矿山环境保护、矿产资源开发监管等方面的制度建立和完善工作。
一是依照《矿产资源法》和《物权法》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探矿权采矿权申请、延续、变更、注销等相关管理制度。全面完成煤炭国家规划矿区矿业权设置方案的编制工作。
二是认真做好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和山西省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工作,重点做好矿山企业无偿取得国家出资探明矿产地矿业权的清理,明确政策界限,做好矿业权价款处置工作,切实解决矿业权取得的“双轨制”问题。
三是落实已出台的关于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和收益分配机制改革的规定,深化以招标、拍卖、挂牌等市场竞争方式出让探矿权、采矿权的改革,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相关的政策措施。
四是认真落实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保总局《关于逐步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在今年年底前全面建立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并逐步形成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
五是围绕节能减排和发展循环经济,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监督管理。积极开展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试点工作,鼓励矿产资源开发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引导和督促企业加强管理,对矿产资源实行综合勘探、综合评价、综合开发、综合利用。对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先进企业予以表彰。加大对破坏浪费资源行为的惩罚力度。
六是研究制定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和稀缺矿种的管理办法。加快矿政管理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矿业权管理的“公开查询,社会服务”。建立无证勘查开采案件发生率和矿业权人违法违规案件发生率考核制度,探索实行行政合同管理模式,促使矿业权人依法科学勘查开采。
2007年是全面完成整顿和规范工作各项任务的关键一年,我们将借国务院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批示的东风,在现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认识,突出重点,认真部署,狠抓落实,确保如期完成整顿和规范工作各项任务,向国务院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吴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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