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4日电 据中国海关总署网站消息,中国海关总署署长牟新生就中美海关《关于加强知识产权执法合作的备忘录》答问时称,妥善解决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中美经贸关系中的问题,应该通过相互合作积极探求双方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而不是动辄指责对方,甚至试图通过施压和对抗的手段将自己的想法强加于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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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5月22日你跟美国国土安全部海关与边境保护局局长拉尔夫·巴沙姆在华盛顿签署了中美海关《关于加强知识产权执法合作的备忘录》。同时,大家也注意到,前不久的4月10日,美国政府就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不力向世贸组织提起申诉。两件事放在一起,你不觉得挺有戏剧性吗?
牟新生:确实,美国对我们的知识产权保护,包括海关的知识产权边境保护一向颇多指责,态度强硬。最常见的是拿美国海关查获的源于中国的侵权产品说话。我们曾一再要求美方将其查获与我国有关的进口侵权货物的信息向我方通报,以便中国海关有针对性地加强执法,但是一直没有得到有效地回应。
2006年12月中旬美方向我们提出了签订中美双方海关知识产权执法合作备忘录的要求,并提供了合作备忘录的建议文本。由于今年4月初美方决定将中美知识产权争端提交WTO争端解决机制解决,中美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合作备忘录工作曾一度暂停。
但为什么经过一波三折,大家还是走到了一起?我想有这样几个原因不容忽视:
首先,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侵权问题也日呈国际化。在国际经贸往来日益频繁的今天,没有一个国家能够关起门来独自解决侵权问题。包括中国海关在内的中国政府一直倡导通过加强国际合作来共同打击侵权违法行为。中国政府已经与世界上30多国家和地区的政府签定了海关行政互助协定,其中大多把知识产权边境执法作为合作的重点内容。
其次,中美两国互为重要的贸易伙伴。为了保证这种伙伴关系的持续、健康发展,同时增进双发的互信和理解,双方有必要携起手来,共同打击假冒盗版货物在两国间的流通,消除中美经贸往来中的不和谐因素。
第三,中、美两国海关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都担负着重要的责任、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积累了丰富的经营,加强两国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合作与交流,可以分享经验、共享资源,形成保护知识产权的合力,共同维护中美两国间贸易秩序。
总之,我觉得妥善解决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中美经贸关系中的问题,应该通过相互合作积极探求双方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而不是动辄指责对方,甚至试图通过施压和对抗的手段将自己的想法强加于别人。在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的今天,对抗丝毫无助于问题的解决,施压只能使问题趋于复杂化。我想,美方应该也认识到了这一点。
记者:这次签署的合作备忘录有多少含金量?
牟新生:我个人觉得,备忘录的内容是具体而具有操作性,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开展合作:
一是开展执法实践技术的交流。包括双方的法律制度交流、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制度交流、对侵权货物的风险分析风险布控等执法技术的交流等。
二是加强人员往来。包括中国海关总署和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层面的人员往来以及双方对口口岸层面的人员往来,鼓励他们进行经验交流。
三是交换执法数据。双方将每6个月交换一次各自查获的自对方境内启运或以对方为目的国的侵权货物案件的统计数据,以便双方选择执法重点领域及对执法成效进行评估。
四是通报案件信息。双方每个季度可以主动或应要求向对方提供不侵权案件信息,以便加强对侵权违法者的跟踪,监控他们的侵权动向。
此外,我们还将共同开展与业界的合作。
记者:对合作备忘录将要发挥的积极作用,你有何预期?
牟新生:从中国海关来说,有两方面的意义我最为看重。
一方面,我们可以通过与美国海关的交流,学习借鉴美国海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分享美国海关的执法经验,从而进一步提高我们的执法能力。
另一方面,通过交换执法数据和通报案件信息,掌握进出口侵权货物的规律与特点,以便我们更加有针对性的加强执法,并提高执法效率。
记者:现在我们看到的仅仅是停留在纸上的备忘录,如何使蓝图变现实?
牟新生:我想,这需要双方作出努力。就中国海关来说,首先,我们将尽快根据备忘录的要求确定联络员,保障与美国海关有一个畅通的沟通联络渠道,为合作的顺利开展创造条件。
其次,我们将在内部建立一套机制,以保证在与美国海关开展合作项目时能够有一个快速反应,保证合作的效率。
第三,也是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我们要以合作备忘录的签定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工作力度,包括从人、财、物上加大执法投入,提高执法水平,有效打击侵权违法活动。
最后,我们将对合作的成效进行跟踪评估,同时与美国海关保持沟通,共同研究解决合作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高合作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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