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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天上午从北京警方获悉,近年来,涉假证、假章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已呈逐年上升趋势。从2002年至2007年近6年间,在北京警方查处的此类案件中,记者随机抽调了100件进行了统计分析。
记者在统计中发现,购买、使用假证、假章,目的是为了个人生计、事业发展等较大利益的,占到了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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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贩卖假证、假印章的现象由来已久。随着社会发展,渐成泛滥趋势,举目四望,到处都是他们的广告,铺天盖地,哪怕在家不出门,就在家门口都能看到这些广告。就我个人的经历而言,在一些重要的窗口,比如南京的夫子庙地区、在新街口地区都能看到制造假票贩子们的身影,前几天我去中央商场购物,在商场门口有位陌生人向我递名片,接过来一看,其实就是假证件的广告。这种现象,可以说危害很大,特别是对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
应该说制造假证件现象的泛滥,也是相关管理部门的职责不到位,从反面姑息了他们的行为。尽管这种现象管理起来有难度,但是至少也反映了职能部门的行政不力。应该由专门的部门来进行规范,既要相应法律法规的健全和完善,也要让职能部门行动起来。俗话说:“老大难,老大难,老大关心了就不难。”现在,有必要让公安、工商、市容等执法部门,行动起来,协调管理,形成执法合力。
另外,“良民”也去买假证,主要是利益驱动的结果。尽管有些行为对社会没有造成直接的危害,但是从长远看,既不利于社会的公平竞争,也不利于诚信社会的构建。我们应该呼吁,每个人都应该为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而努力。毕竟法制不是万金油,社会管理一方面要靠法制,另一方面还是要呼吁道德的规范。比如建立起个人道德的诚信档案,将不良行为记录在案,这样,就有一个“行为成本”的问题,如果做坏事的成本高昂的话,他自己就会望而却步,不敢去做坏事。
同时,作为用人单位也要加强对人才的教育和档案管理工作,必要时候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相应的管理,让不良行为无机可乘。这样,形成一个诚信的“天罗地网”。
作者系江南时报民意顾问,南京市政协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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