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6月4日讯(记者刘艳)在工作中受了工伤,单位却没有缴纳工伤保险,也无法赔偿医疗费用,一位外来工无奈打进椰城纠风热线,向接听热线的海口市人劳局负责人求助。
海口市人劳局负责人表示,可以到人劳局社保科先申请工伤认定,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确定为工伤后,按照海口市农民工工伤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申请工伤医疗救助。
农民工因工伤和职业病申请救助后,每年超出1000元以上的住院医疗费,由工伤医疗救助专项资金支付,每年享受工伤医疗救助金额不超过3000元。申请人应在治疗出院后30天内向人事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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